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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扳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扳股票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不實行當日迴轉交易,投資者當日買入的科創板股票,在次一交易日才能賣出。投資者需關注可能產生的股價波動風險。二、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通過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收盤定價申報,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超過200股的,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時,餘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三、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市價申報、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規定。四、在競價交易中,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主要有4種類型,其中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是科創板新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