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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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貧的基本特徵是

金融扶貧的基本特徵是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到户的小額扶貧貸款;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儘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温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温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第三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第四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户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户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第五條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