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費分期是指持卡人在消費後至最近一期賬單日前3日期間,申請將消費金額逐筆分期,在約定期限內按月償還的業務。持卡人可以對當期賬單上的某一筆或者幾筆消費作分期還款處理,比如10月份消費的12000元中,包含一筆採購電腦的費用,金額為6000元,那麼通過消費分期,就可以單獨對這6000元作分期還款,每期需還500元+分期手續費。
賬單分期要收手續費,相當於利息,按不同分期(3-24期),手續費為3-15%不等。不同銀行,手續費標準也有微小差別。分期付期只是把總額分成3-24期,每期只還本金就可以了,不收手續費,也不收利息。但有可能先提價,後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