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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權衡p2p網貸監管屬性

風險一,資質風險。  網貸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淨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託公

歸根究底,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對於任何一家P2P企業而言,都要用傳統金融機構控制風險的標準嚴於律己。興投貸業內解釋,尤其是當P2P平台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需要平台能快速高效的篩選出高質量的借款標的,把違約率穩定在可控範圍之內。

應該如何權衡p2p網貸監管屬性

方法

在簡而言之的話,互聯網與金融,是P2P網貸作為互金成員之一,逃脱不了的兩大屬性。對於兩者關係,有人比喻,互聯網是外衣,金融是骨架,金融重於互聯網。照此演繹,想在P2P大林活得光鮮,走得穩當,就得同時兼顧兩者,否則不是衣衫襤褸,就是身顯畸形,美感全無。

國家不讓做線下理財,新的網貸監管也明確規定了,把p2p理財限定在線上。p2p作為互聯網金融的一個重要

但是,可兼顧並不是件易事。生活中往往有這樣的經驗,當身邊同時有幾件事時,常變得一頭亂麻,手足無措。傾向甲還是乙?各自該傾注多少心思?怎樣才能更快地解決問題?都是下一步面臨的選擇。

一、無明確的市場準入門檻目前,我國p2p網貸平台是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註冊,在通信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P2P網貸平台之間的競爭實質上仍然是風控能力的競爭。興投貸業內認為,P2P的本質是金融,核心是風控。綜觀近兩年倒閉的平台,提現困難、資金鍊斷裂、跑路,無疑都敗在了“金融”手上。而互聯網是P2P借力搭載的快車,幫助其快速發展。

隨着P2P行業規模越來越大,國內多家銀行已經涉足到P2P這一領域。而有銀行作為背景的P2P網貸平台可

權衡互聯網和金融,是平台在先快or先穩之間的抉擇。正如人的精力有限一樣,對金融的重視,是犧牲平台發展速度換來的安全。同理,重速度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風險性。

目前詳細的監管細則還沒有出來,但是有四條紅線和十大監管原則一、是P2P監管要遵循P2P業務本質,

因此,如何保持兩者的和諧平穩,既做到重視金融,又能保持快速的發展,是每個網貸經營者找尋的最佳平衡點。P2P網貸雖然一直被定性為信息中介,但真正做到信息中介的平台幾乎為零。金融性風險,讓平台不可避免地考慮兩個問題:如何讓借款人及時還款,以及當這些人還不起款時平台是否有能力應對。

p2p監管細則規定是十二禁,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台歸集用户資金、禁止提供擔保、禁止對項目進行期限拆分

興投貸業內人士表示,風控之外,良好的資金流動性控制同是關鍵一環。只有當資金進出維持在較好水平,才有可能獲得更穩健的發展。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一味追求互聯網帶來的大量人氣和成交量,並非全是好事,還得讓P2P平台有能力消化才行。

風險一,資質風險。  網貸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淨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託公

拓展:P2P行業的監管雛形首現,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

對於P2P網貸行業來説,在取得突出成績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數據表明,截止到2015年10月底,

未來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制定將會包括“互聯網金融技術創新”、“防範金融業務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加強協調監管”四方面的內容,並特別強調,對P2P網貸的監管,首要任務是劃好業務紅線的同時,對業務創新預留空間,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穩步發展。

國家不讓做線下理財,新的網貸監管也明確規定了,把p2p理財限定在線上。p2p作為互聯網金融的一個重要

對於銀監會的態度,各方觀點大抵一致,均認為是對P2P行業發展的一種利好,同時也給行業釋放了一個積極的訊號,那就是監管的靴子即將落地。作為P2P行業的從業者,興投貸認為,本次演講公開談論了P2P監管政策的制定思路,監管重點將會放在資金安全和技術創新兩大方面。

一、無明確的市場準入門檻目前,我國p2p網貸平台是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註冊,在通信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數據顯示,截止至2015年4月,全國正常運營的P2P網貸平台數量已經達到1819家,而僅4月份就有至少15家P2P平台獲得超10億美元的融資,可見P2P行業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沉澱後,越來越多的實力上市公司、國企、銀行、保險等跨界佈局,行業競爭越發激烈。

隨着P2P行業規模越來越大,國內多家銀行已經涉足到P2P這一領域。而有銀行作為背景的P2P網貸平台可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源源動力,“技術創新”作為監管思路的另一個重點,顧名思義就是利用新技術,開展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依法合規的金融創新活動,如作為一個車輛抵押貸款平台,名車貸是業內首家採用車輛監控報警系統並開放給投資人在線查看的平台,每一位投資人都可以通過這個系統實現對平台的監管,此監控系統後來也被P2P車貸平台爭相效仿。

目前詳細的監管細則還沒有出來,但是有四條紅線和十大監管原則一、是P2P監管要遵循P2P業務本質,

互聯網金融仍處在其發展初期,實施監管時應對突出的一些問題保持一定的容忍度和彈性。作為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特殊的一員,P2P企業們也應嚴於律己,加強法制建設,支持金融創新,讓更多的社會主體都能享受到金融服務的甘露。

p2p監管細則規定是十二禁,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台歸集用户資金、禁止提供擔保、禁止對項目進行期限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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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風險有哪些

風險一,資質風險。

網貸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淨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託公司都要有自己的註冊資本,其註冊資本少則幾個億,多則十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且註冊資本不是用來經營的,而是一種擔保、是一種“門檻”。但由於網貸公司門檻低,政府尚沒有出台指導性意見,平台軟件幾千到幾萬都可以買到,很多在民間借貸欠款很多的人,買了個平台虛擬借款人、虛擬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資人投資。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為30%,個別平台達到了50%到70%。

風險二,管理風險。

P2P網絡借貸,指的是投資個人通過網絡平台把資金借給資金需求個人,看似簡單,其實是一個比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都要複雜的模式。P2P網貸屬於新興產業,是金融行業的創新模式,其發展歷程不過幾年,市場並沒有達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資人及借款人都沒有正確對待這種金融產品,只是衝着高收益而去,而資金需求者則奔着套現而去。作為網貸公司本身,由於開設的初衷只是為了牟利,其組織架構中缺乏專業的信貸風險管理人員,不具備貸款風險管理的知識、資質,因此很難把握和處理好平台運營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產生大量的壞賬,最終只能倒閉。

風險三,資金風險。

作為一家P2P網貸平台,投資人的資金流向也是至關重要的,不少網貸平台不僅沒有采取第三方資金管理平台,還可以動用投資人的資金,特別是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5656532一些網貸平台出現平台的老總自己借款從平台借款幾千萬,用於企業經營,達到自借自用,風險無人控制也無人承擔,其背後隱藏着巨大的資金風險只能落在投資人的頭上,這也是成為不少平台能出現跑路的原因。而目前最為安全的做法則是將投資人的資金置於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監管,作為平台要嚴控其動用投資人資金,唯有這樣才能給投資人的資金增加保障。

風險四,技術風險。

信息技術的進步,常引發新的、更多形式的安全威脅手段與途徑,隨着網貸行業的蓬勃發展,各平台多為購買模板,在進行技術改造時不能保證完全成熟和完善,存在安全隱患,而平台老總不重視技術,寧可花費幾十萬搞營銷也不肯重視技術,從而極大地影響計算機系統運行的穩定性。技術漏洞的存在,導致惡意攻擊風險不斷。如電腦黑客入侵等,攻擊平台、修改投資人賬户資金、虛擬充值真提現等問題開始逐步顯現。特別是由於網貸屬於新興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非常缺乏,黑客大肆攻擊、要挾平台事件頻繁出現,嚴重影響了平台的穩定運行。

p2p網貸違法嗎

網絡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户提供的小額貸款。來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自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絡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户融資成本。網絡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zd”由此可見,網絡貸款本身並不違法,但網絡借貸誘發非法集資將仍然是新的案件高發點。

P2P網貸的特點是什麼?

P2P網貸的特點:

1、投資門檻低:一般50元起投來,中小收入投資者都可以參與;

2、收益高:年自化收益率在8%-16%左右;

3、投資期限靈活:一般分為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

4、付息靈活:每月知付息到期還本、等額本息等方式;

5、風控嚴格:小貸公司嚴格審核,徵信公司評級評分,銀行資金託管、風險準備金,保險公司承保。道

p2p網貸監管趨勢是怎樣的

對於P2P網貸行業來説,在取得突出成績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數據表明,截止到*年10月底,全國累計問題平台數量已經增至1078家,不良平台率高達29.96%。

問題平台的存在,給投資人帶來了嚴重的財產損失。網貸平台無法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安全,自然要失去信任和支持,並直接危及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53231自身的生存。上升到整個行業來説,負面影響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整個P2P網貸行業的穩健發展。

目前,對P2P網貸行業混亂問題的整治,成了業內外人士乃至中央政府高度關注的熱門議題。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保障和網貸行業的健康發展,都迫切需要政府相關監管部門出台詳細的監管細則或監管規範。

2014年9月,銀監會就提出了“P2P監管十大原則”,從大方向上提出了對P2P網貸行業的監管可能,並得到了很多業內人士的認可和支持,但鑑於當時各方條件還不成熟,並沒有得到實施。

今年*期間,*代表們顯然對P2P網貸行業比較感興趣,並對互聯網金融進行了熱切的討論。從*年7月開始,銀監會相繼出台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幾份相關的法律法規性的監管文件。

雖然從去年開始,我國負責管理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銀監會曾提出監管原則,但至今具體的監管細則仍未出台。看來,政府監管還缺了把火。

對於P2P網貸行業來説,政府監管是十分必要的,但由於網貸的特殊性,使其同時具備互聯網和金融的雙重屬性,因而在監管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就互聯網層面來説,我國本身就缺乏網絡方面的法律法規。在金融層面看,涉及到經濟等領域,因而在監管方面也比較麻煩。

P2P網貸的理論根源不包括哪些

國家不讓做線下理財,zd新的網貸監管也明確規定了,把p2p理財限定在線上。p2p作為互聯網金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應該利用互聯網技術來節約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運轉效率,應該大力發展線上。線上p2p理財公司就比較多啦版,排名都還可以。想要保險一些的就要多花些時間來考察,甚至要勇敢嘗權試,相對來説,現在整個行業還處於比較好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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