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外經證全稱為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是人們所經常使用的,那外經證怎麼辦理呢?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外經證辦理流程。
方法
進入上海税務門户網站,通過首頁鏈接進入網上辦税服務廳,登錄後點擊左側“我要辦事”菜單——“税務登記”子菜單,找到“《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開具”
填表。把“基本信息”、“外出經營活動情況”、“合同要素”填完。友情提示,標註*號的為必填項,不填無法通過
使用CA證書籤名,輕鬆提交。待税務機關完成審核後,就可以在“事項進度”裏下載打印。證明的打印效果如下(請留意最下方的驗證碼)
大家可能會問網上開出來的外經證外地税務機關不認怎麼辦?放心,網上辦税服務廳提供“文書查驗”服務,就在首頁,無需登錄,直接輸入納税人識別號、文書號和文書驗證碼即可輕鬆查驗外經證的真偽。
收工回家後可別忘了繳銷外經證,網上辦税服務廳早為您想到了,這次需要點擊的是“《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繳銷”。
填妥提交,等到税務機關審核好後,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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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外經證資質和流程手續
開具外百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需提供的資料包括:合同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代碼證書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有效期滿後工程仍未竣工的可申請續期。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是按工程合同辦理。 工程完工以後,還需度提供的資料有:1、外出經營活回動税收情況申請表,2、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3、税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4、施工合同原件及複印件,5、中標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6、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可能各地的要求不一樣,外經證到期後工程沒結束應到税務機關核銷到期的外經證,同時申請重新開具外出經營活答動税收管理證明。
外經證核銷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外經證核銷的辦理流程如下:
1、登陸國税網www.szgs.gov.cn;
2、點zd擊電子税務局新版本入口;
3、點擊右上角登陸;
4、輸入賬號密碼,賬號為納税識別號或社會信用統一代碼,密碼為國税版編碼(納税須知上的國税初始密碼),還可通過忘記密碼來重設密碼;
5、點擊全部功能;
6、點擊登記/認定/優惠/證明,然後再選擇《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繳銷;
7、選擇需要核銷的外經證號,點擊增加外出經營情況和繳納税款情況,填寫所需內容,注意徵收品目只填在國税預繳的*;
8、選擇辦理方式:全流程無紙化;
9、上載附報資料,蘋果手機可下載客户端使用拍照上權傳功能;其他可使用選擇功能上載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載完税證明和需要核銷的外經證);
10、預覽提交後,選擇手機號發送短信驗證碼。業務即可辦理完成,查詢辦理進度及結果可返回主頁點擊網上申請文書結果查詢及領取。
建築業辦理外經證需要預繳哪些税款
分析如下:
1、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按照財税〔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税方法,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税機關預繳税款。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66237
2、應預繳税款計算
(1)一般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税方法計税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2%的預徵率計算應預繳税款。
應預繳税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的.
擴展資料:
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企業所得税實施條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從事國家非*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由於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税時,企業無法計算年度應納税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無法確定企業2008年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8〕251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預繳所得税的,
如上年度符合《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在本年度填寫《企業所得税月(季)度納税申報表(A類)》(國税函〔2008〕44號文件附件1)時,第四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七行“減免所得税額”內。
也就是説,企業在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税時,首先按照2007年的年度應納税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來判定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如果200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以將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填入“減免所得税額”項目內。
同時,對年度應納税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指標的計算口徑,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8〕251號)第二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在2008年末,税務機關將根據2008年的有關指標,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果確定2008年不符合條件卻按小型微利企業已進行預繳申報的企業,需要將已享受的5%的企業所得税減免税額在彙算清繳時進行補繳。
另外,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税企業所得税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税發〔2008〕28號)第十二條規定,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分支機構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税。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企業預繳
去國税局核銷外經證需要帶哪些資料
納税人應當在《外復管證》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税務登記地税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
需進行《外管證》核銷的納税人應向税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留複印件,驗原件):
(1)原《外管證》;
(2)已開具*和繳納税款税票複印件和對制應的營業收入賬務處理憑證複印件;
税務機關應審核相關資料:
(1)審核納税人是否在規定時限內百辦理《外管證》的核銷手續,如逾期辦理,則進行違法違章處罰;
(2)審核其是否將工程的收入併入公司的經營收入繳納了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
(3)符合條件的依據《外管證》信息,錄入外出經營地已開具税票、*號、金額,以及外出經營地税務機關、經辦人、證明核銷人和核銷日期度。
税務機關審核後直接給予辦結。
去地税局辦理外經證要哪些材料
外經證其實就是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辦理外經證時需要帶上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地税登記證、法人身份、合同、經辦人身份證 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