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註冊的公司應該如何申請一般納税人
目前,國家不斷鼓勵自主創業,很多人都在摩拳擦掌,想要註冊一家公司。但是有對註冊公司的相關知識不太瞭解,今天呢企盈小編就給大家來講下關於公司註冊完成後要申請成為一般納税人嗎的問題吧,歡迎大家來閲讀討論。 其實,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
你知道新註冊的公司如何申請一般納税人嗎,不知道的話,小編告訴你。
方法
申請報告。納税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必須向税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着重説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税人的義務能力。
可以,註冊完後可以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下來後就是一般納税人了,這個申請的過程2星期至一個月時間。 如果因為你申請材料不足的話,也會不被批准成為一般納税人。 新辦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一個月內,具有符合以下條
準備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發放的營業執照。
一、公司核名 註冊一般納税人公司,需要事先準備5個以上的公司名稱,並在相應的核名網站上進行公司名稱預先查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如 二、註冊一般納税人公司 註冊材料的準備和填寫是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因而,公司註冊材料的準備需引起注
出示納税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找專管員申請認定票種,核定數量和開票限額,同時填寫安裝税控系統的申請 取得税務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票種,數量,開票限額核定通知書,以及税控設備申請等資料 拿着上述資料以及營業執照,到税務局税控服務窗口申請辦理税控設備——有些
呈遞銀行賬號證明與註冊資金的證明
按最新規定,新企業申請成為一般納税人實行的是登記制度。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 《關於調整一般納税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 規定: 一、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税人)資格實行登記制
無償使用其他人員房屋的,需提供該房屋的產權證明,並需公證無償使用房屋的協議。
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一)申請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均應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 1、年應税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標準: (1)工業納税人(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
提交法人代表、辦税人員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完全可以的。 2015年國家税務總局下發了關於一般納税人認定的最新文件”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全文如下: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一般納税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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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註冊公司如何申請一般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申請
一、 認定範圍
1、 認定標準
1) 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除第7點列的企業外),年應税銷售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
2) 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税人(除第7點列明的企業外),年應税銷售在180萬元(含180萬元)以上的;
3) 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年應税銷售在30—100萬元的小規模工業e68a84e8a2ad7a6431333363373664企業;
4) 以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除第7點列明的企業外),年應税銷售超過100萬無元;(本條所稱“為主”是指該項行為的銷售額佔各項應徵增值行為的銷售額合計的比量在50%以上);
5) 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6) 年應税銷售在180萬元以下,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並從事鹽業批發的小規模商業企業;
7) “私營企業、個人或個人合夥承包、租賃經營户、個體工商户年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税人標準、會計核算健全,能依期準確地向税務機關提供税務資料的(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税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税額、進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8) 實行統一核算的機構,如果總機構屬於一般納税人,而分支機構屬於小規模工業企業,該分支機構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9) 對全部銷售總機構貨物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如果總機構屬於一般納税人,而分支機構屬於不規模商業企業,該分支機構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2、 申請時限
1) 新開業的*納税人,若預計開業當年*應税銷售額能夠達到一般納税人標準的,應在辦理税務登記的同時或半年內申請;
2) 已開業的小規模企業,在一年內(連續12個月)累計應税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次月申請;
3) 暫認定轉正式認定的一般納税人,在暫認定期滿前一個月內申請;
4) 全部銷售免税貨物的納税人,應自恢復徵税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5) 由於銷售額未達到標準而被取消一般納税人資格的,按已開業的企業辦理,即在取消後,一年內(連續12個月)累計應税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次月申請;
6) 違規而被取消一般納税人資格的,一年後申請。
二、 辦理程序
1、納税人申請
納税人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在辦税科領取《*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RD001),
填寫後交辦税科受理,提供如下資料:
1)《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3)申請報告,説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的理由;
4)法定代表人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辦税人的會計證,辦税員證(身份證、護照)原件和複印件;
5)經營場地資料,經營場地如屬自有或租用的,附產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附租憑合同協議;如不是本企業股東人員簽約,應附委託證明。
6)固定資產目錄;
7)除生產性企業外,商業流通企業的納税人辦理臨時認定一般納税人時;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税務機關核對;
8)如暫認定到期,暫認定期間屬跨年度,要申請正式認定的,應附兩個年度最近一期已辦理申報的*納税申報表和財務報表及暫認定批覆書複印。不是跨年度的附近期*申報表和近期會計報表一份。
9)防偽税控機申購表(已購機企業除外);
10)税務機關需報送的其他證件、資料。
11)所有資料的複印件上都要註明:“此件由我單位提供”字樣,並加蓋單位公章。
新註冊的公司怎麼申請一般納税人?需要什麼資料呢?
新註冊百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請一般納税人。度
需要注意兩點:
1、註冊時人數寫12人以上,2、註冊資金50萬以上(深圳知龍華100萬以上)。
申請一般納税人需要辦道理對公賬户,開户銀行有:工行專、農行、招行、中行。
不需要紅本租屬賃合同可以辦理。更多追問追答追問新註冊下來怎麼申請,需要什麼資料?追答
新註冊下來可以直接申請一般納税人。
申請一般納税人的資料:營業執照、公章、*章、法人私章法人身份證複印件,開户許可證複印件。
所以需要先開基本户,辦理開户許可證。
追問好的,我聯繫你吧。本回答被提問者採納新辦企業直接申請一般納税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e69da5e887aa7a6431333363363438:
(一)申請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均應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
1、年應税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標準:
(1)工業納税人(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2)商業納税人(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2、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並從事鹽業批發的納税人。
3、免徵*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4、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
5、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標準。
(二)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納税人,也可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
1、新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户預計年應税銷售額超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認定標準。
2、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
3、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中只從事貨物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專用*的企業(簡稱出口企業)。
4、總機構屬於一般納税人,分支機構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
納税人提供資料:
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需要完整填報《*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二份),並在“申請承諾”欄作出報送的資料為真實承諾後,連同下列資料(一式一份)一併報送主管税務機關:
(一)納税人提交的一般納税人認定申請;
(二)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後原件退回);
(三)分支機構申請認定時,必須提供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批准總機構為一般納税人的證明(總機構申請認定表的複印件);
(四)小規模納税人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需報送《税務登記證》副本;
(五)出口企業需要提供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供貨企業證明和由商務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有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錄》;
(六)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80萬元以上的需提供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供貨企業證明;
(七)、對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需提供註冊資金證明和企業人員證明。
新註冊企業,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税人嗎
完全可以的。
*年國家税務總局下發了關於一般納税人認定的最新文件”國家税務總局公告*年第18號“,全文如下: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一般納税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11號)精神,國家税務總局對*一般納税人管理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税人)資格實行登記制,登記事項由*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向其主管税務機關辦理。
二、納税人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登記的程序如下:
(一)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税人資格登記表》(附件1),並提供税務登記證件;
(二)納税人填報內容與税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税人填報內容與税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税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三、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且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提交書面説明(附件2)。
個體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個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務機關提交書面説明。
四、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在申報期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公告第二條或第三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的,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製作《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五、除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税人自其選擇的一般納税人資格生效之日起,按照*一般計税方法計算應納税額,並按照規定領用*專用發7a64e59b9ee7ad9431333363383334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