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能見度低於50米該怎麼做
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此規則是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應遵守的規定。
一般能見度按如下劃分標準:
1.能見度20-30公里能見度極好視野清晰
2.能見度15-25公里能見度好視野較清晰
3.能見度10-20公里能見度一般
4.能見度5-15公里能見度較差視野不清晰
5.能見度1-10公里輕霧能見度差視野不清晰
6.能見度0.3-1公里大霧能見度很差
7.能見度小於0.3公里重霧能見度極差
8.能見度小於0.1公里濃霧能見度極差
9能見度不足100米通常被認為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