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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必看考場守則

高考生必看考場守則

1、考生須誠信考試,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並自覺服從監考老師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老師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准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問參加考試,考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3、考生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進入考場。

4、考生須按座位號對號入座,並將自己的《准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號旁,以便考試工作人員查對。

5、考生在考場內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或交換考試材料,不準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6、考生只准用藍色和黑色碳素筆、鋼筆、圓珠筆在筆試答題紙上答題,用其他顏色的墨水和筆進行答題或做在筆試試題上和草稿紙上視為無效。

7、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止作答,按順序整理自己的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待監考員老師清點無誤後,依次退出考場。

8、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違規行為,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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