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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版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乙方因 施工需要租用甲方腳手架 套,每套每天3元,輪子另計每隻每天1元,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 天。

二、運費及力資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可代為聯繫車輛,費用按實由承租方支付。

甲方有權拉回租賃腳手架。

五、乙方不得轉租或轉移工地,如需轉租或轉移工地必須與甲方結清租賃款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六、一切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責任自負,甲方概不承擔。

七、安全注意事項:

1、三層以上必須先固定後施工,或多搭組合,確保安全。

2、移動腳手架時人員必須從作業平台上下到地面後方可移動,且移動速度應小於1米/分;移動後作業時,必須將輪子剎車踩下;不可在作業平台上架設梯子。

3、應儘量避免使腳手架受到突如其來的水平衝擊及撞擊。嚴禁在腳手架外懸掛重物,防止腳手就愛偏載而翻倒。萬向輪的承載能力為100kg/個,切勿超載,應避免兩人同時由一邊上下,以防側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願的情況下,甲方將腳手架租給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腳手架、滑輪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户的質量認可、方能租賃。

二、租賃時間:從日起至送還之日為止。租賃腳手架時,按當日計算。超過下午六點歸還腳手架,租金按隔日結算。

三、乙方租賃時,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交押金,方可租用。發貨時按租賃合同當面點清,離店概不負責。

四、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請嚴格檢查,規範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拋砸腳手腳,嚴謹踩踏斜撐上下。在地面紮實、平整並且腳手架不高於三層時方能移動腳手架。腳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時禁止移動。搭建三層以上,施工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而且不能使用腳輪,腳手架底部必須用鋼管斜撐(木斜撐)或加固用雙排。腳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體來作為增高或攀爬。

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如有遺失、損壞,照價賠償。租金實算,何時賠償何時租金終止。賠償價格為:門架壹片180元,十字斜撐壹件120元,踏板壹塊180元,連接棒壹只20元,剎車輪壹只150元。

七、乙方如須代辦送、接貨,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腳手架送還甲方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租金結算內容(説明:一組腳手架包括門架兩片,十字斜撐兩件,踏板一塊) 高腳手架 (注: ) 矮腳手架 剎車輪只每天總租金(運費另算,來去運費共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版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所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租賃、搭設費用及期限:

1、腳手架租賃數量:114套,租賃期限:10天租金:1.5_114_10=1710元

2、租用調節杆:50只 租賃期限:10天租金::0.5_50_10=250元

3、運費:4次_250=1000元

4、搭設人工費:30個工_200元=6000元合計:1710+250+1000+6000=8960元

5、税金:8960_5%=448元總計:8960+448=9408元(腳手架租賃期限及搭設人工按現場實際情況計算)搭設方案見附圖

注:腳手架每套包括(門架兩片、台板一塊、斜撐兩付)

第三條:驗收方式:

以按圖紙搭設,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為驗收標準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

2、安裝時要將腳手架安裝平穩,地面不平時必須用調節輪或調節腳,超過兩層要安裝固定件和安全建築物固定,工作台移動時嚴禁登人。

3、租賃物件在甲方搭設期間內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損失時,由甲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腳手架在使用期間由於甲方搭設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如不能解決時,由出租方所在地經濟法庭判決。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以正本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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