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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沿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

簡單沿街商鋪租賃合同格式:

1、標題:如《商鋪租賃合同》;

2、簡介商鋪基本情況;

3、表明商鋪租賃期限及用途;

4、介紹租金及押金;

5、標明其他費用;

6、商鋪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7、轉委託説明;

8、合同的後續解除問題。

簡單沿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沿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 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 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 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 元()/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 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前須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收回商鋪房屋,且不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 年 月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沿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 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 , 第二層 , 第三層 ,建築面積 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月起至年 月 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項目。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 年 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 。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業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使用性質。 ○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

4嚴重違反青雲花園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為乙方經營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設備,發現房屋及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免責條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數據實計算租金)。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可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它條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

該房屋已精裝修,合同終止時,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狀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沿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3

出租方: 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陝西省 ,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為㎡建築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租賃物具體移交狀況見本合同第六條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為:合同時向甲方支付租期租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税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税發票,費用及相關税金由乙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乙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衞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税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衞、市政、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衞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_市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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