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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版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簡易版場地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就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

1.租賃地址:_______ 區______縣______鄉鎮______街道______路______村______號______室

2.租賃面積:辦公面積______,場地面積______,廠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3.產權歸屬:國有______,集體______,私人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二、支付租金

1.價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計______人民幣。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於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元;第三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共計______年,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月通知對方,徵得對方許可後方可為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損失,由甲方承擔,所租賃的房屋及場地,其水、電等其他費用,自租賃日起由______方負擔,營業性等人為因素造成房屋損壞,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所租賃房屋及場地,只作產及經營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將場地給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滿後具有優惠續租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應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 %違約金並承擔責任。

2.延期支付租金,應按銀行逾期還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裝修,不能危及房屋結構,事先應徵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協商原則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版場地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簡易版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簡易版場地租賃合同範本3

甲方:___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_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及_酒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場地位置和麪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街101號__大廈b座六層,使用面積為 2700 平方米。

1.2 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1: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所租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_酒城)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賃期限為 20 年,自 _年 6月01日至 20_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年02月28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其中,第1—2年為人民幣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 162,000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486,000元,年租金總額為 1,944,000元(大寫: 壹佰玖拾肆萬肆仟元)第3—_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_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 乙方於簽署合同後 3 日內向甲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免租期結束後,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予以返還。

4.4每 3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週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後每期的租金應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 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否則,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 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 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錶數字計算。

6.4 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 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信、寬帶的開通,有關開户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應由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税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場地的交付

7.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區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准並進行現場交接後,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 甲方已於 _ 年 4 月 29 日前將場地(毛坯房,指設備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場地)的使用

8.1 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後,享有該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 所租場地)的用途為文化娛樂(_酒城)

8.1.2 應遵守__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場地及其附屬設備設施,防止損害。

8.1.3 不得擅自改變所租場地的主體結構。確需改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 乙方應負責在所租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乙方對所租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 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 乙方應在所租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場地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場地的外牆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乙方發佈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徵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甲方保證所出租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與__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 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 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設備檢查和維修。

10.6.2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註冊和税務登記、衞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 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__大廈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並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__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__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正當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税費。

11.6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場地的主體結構。不得將租賃場地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 負責所租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並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 20日內完成撤場工作,並將所租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後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正常、可靠運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設備設施後有損甲方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後,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 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的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於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 3‰ 作滯納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所租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場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於1個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 故意損壞所租場地和設備設施,造成其他商户無法正常經營的;

13.4.5 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無論什麼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設備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 甲方瞭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附件:場地平面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