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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詮釋與下定義的區別

1、形式上不一樣:從形式上看,在定義事物的本質特徵時,我們經常使用判斷句型來表達概念,而詮釋可以用各種句型來表達。

作詮釋與下定義的區別

2、特點不一樣:定義應該要準確、簡明和概括。詮釋是特定的和流行的,有時帶有某種描述性。

3、內容不一樣:從內容上看,定義側重於事物的本質屬性,詮釋側重於事物的外觀、性質和特徵。

4、下定義的説明對象和説明內容可以互換順序,其義不變,而作詮釋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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