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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組建社會監督隊伍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監管,“雙減”政策背景下

近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選薦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面向各地各行各業選聘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組建公眾監督隊伍參與校外培訓治理,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監管。

根據《通知》,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第一期計劃100名,後期視工作需要適當擴大監督隊伍規模,主要從熟悉校外培訓政策法規,從事教育理論研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研究,或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社會人士中優選聘請。原則上,同單位相同業務領域社會監督員選薦人數不超過2名。

“雙減”政策背景下 教育部將組建社會監督隊伍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監管

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的主要任務如下:

(一)深入調查瞭解校外培訓治理的實際情況;

(二)及時反映校外培訓治理中共性的困難、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根據瞭解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協助開展全國性督查調研工作。

“雙減”政策背景下 教育部將組建社會監督隊伍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監管 第2張

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實行三年一期(第一屆任期為2022年1月—2025年1月),一期一聘。實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機制,對履職不力、違紀違法的監督員予以解聘,所在省份按照1:1的比例補選推薦,補選人員任期接續。

《通知》指出,要從嚴把關選薦人員資格審查,各地要協調紀檢監察、公安、人民銀行等相關單位對選薦人員進行“部門聯審”,出具廉政意見,對存在行賄受賄、違紀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擁有國外居住權、個人失信等問題實行“一票否決”。

“雙減”政策背景下 教育部將組建社會監督隊伍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監管 第3張

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受聘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0週歲,身體狀況能勝任監督員工作的可放寬至70週歲,且本人自願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