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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佺期一生經歷

沈佺期一生經歷

沈佺期(約656 — 約715),字雲卿,相州內黃(今安陽市內黃縣)人,祖籍吳興(今浙江湖州)。 唐代詩人。與宋之問齊名,稱“ 沈宋 ”。善屬文,尤長七言之作。擢進士第。長安中,累遷通事舍人,預修《三教珠英》,轉考功郎給事中。坐交張易之,流驩州。稍遷台州錄事參軍。神龍中,召見,拜起居郎,修文館直學士,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開元初卒。

沈佺期(約656~約714或715),唐代詩人。字雲卿。相州內黃(今屬河南)人。上元二年(675)進士及第。由協律郎累遷考功員外郎。曾因受賄入獄。出獄後復職,遷給事中。中宗即位,因諂附張易之,被流放驩州。神龍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館直學士,常侍宮中。後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沈佺期與宋之問齊名,並稱“沈宋”。他們的近體詩格律謹嚴精密,史論以為是律詩體制定型的代表詩人。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輯有《沈佺期集》。沈佺期代表作:《獨不見》 他的《獨不見》是一首較早出現的優秀七言律詩。高秉(左木右秉)在《唐詩品高序》中有評:沈宋之新聲,蘇(廷)張(説)之大手筆,此初唐之漸盛也。前人論沈宋,大抵薄其為人而又肯定他們在律詩中的地位。

這段文字就是中國古代文學史上對一世祖佺期公的蓋棺定論。也正因為他是一個名氣不太大而又不可缺失的文學史人物,文學史家只取其長而不理其冤,因而使“又皆謅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貴佞”、“……薄其為人”的評價一直流傳至今,果真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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