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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

辭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

在職場中的你,知道辭職和辭退要什麼區別嗎?面對辭職和辭退的時候,又應該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辭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_關於辭職的正確理由,以供大家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目錄

★辭職和辭退區別★

★辭職的正確理由★

★辭職申請怎麼寫★


▼辭職和辭退區別

1. 辭職和辭退行為主體不同。辭職的行為主體只能是職工個人,辭退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單位。因此,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職工與單位之間行政隸屬關係的解除,只要不是職工主動,就不能構成辭職;不是單位主動,就不能構成辭退。在通過法定程序來解除職工與單位之間的行政隸屬關係時考慮到實際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過哪一種解除職工和單位之間的行政隸屬關係,第一前提條件就是職工和單位誰是行為主體。

2. 辭職和辭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約束不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在賦於(或承認)職工和單位以辭職和辭退的權力這些規定對辭職辭退的作用概括為政策支持和政策約束兩類。所謂政策支持,指的是有關的政策法規對辭職辭退行為的成立給以支持;政策約束指的是有關的政策法規使辭職辭退行為不能成立或對其在立附加條件。比較起來看,辭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約束都十分明確,並且辭職的政策支持比辭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辭職的政策約束比辭退的政策約束小得多。也就是説,辭職成立的事由是很廣泛的,辭退成立的事由則是相當有限的。

3. 辭職和辭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質上不同。辭職和辭退雖然都是中性行為,沒有懲處方的含義,但辭職和辭退能夠成立所依據的事由在性質上有明顯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規來看,辭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絕大部分是屬於職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違紀行為。辭職卻不是這樣。所以,人們、社會和單位以辭職人員和辭退人員的看法是不一樣的,往往認為被辭退是不光彩的。

4. 辭職和辭退的程序不同。辭職首先要由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而辭退單位無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請。根據現行文件中對相關程序的規定,如果單位及有關機構有意拖延,因職工辭職而發生爭議的時間,最長可距職工最初提出辭職申請六個月之久。而因辭退發生爭議的時間,最長也只能是在單位向被辭退職工簽發"辭退證明書" 後15日之內。實際情況中,有極少數單位或辦事人員就是利用這種程序上的不同來達到不正當的目的,阻撓職工的合理辭職。

5. 辭退和辭職涉及的經濟償付不同。做為被辭退者一定時間內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單位工作的補償,單位需按有關政策的規定向被辭退職工支付法定數額的辭退費。而辭職職工不需向單位償付任何費用(培訓費除外)。在培訓費方面,辭職人員需按規定向單位償付自已使用過的培訓費,對於辭退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出,辭職辭退時,在照顧單位和職工個人兩方的正當權益方面,國家政策是向個人傾斜的。這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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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的正確理由

正確理由1:有一個各方面條件都比較好的公司,我們相互比較中意,我希望有更好的發現,特提請辭職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樣的辭職理由中規中矩,沒有風險平穩辭職,老闆被炒了也沒有話説。

正確理由2:背井離鄉的我,希望在家鄉就職,這樣方便照顧我的父母,也不至於和我的愛人兩地分居

這個理由適合已經成家立業但仍然在大城市打拼的漂族青年們,這樣一條理由不僅能夠讓你成功辭職,還能夠獲得一場温情的歡送會。

但是辭職以後,一定要換個城市工作哦

正確理由3:我經過認真的考慮,這份工作並不是我想要的,我要追求我的生活。

這個看似充滿浪漫主義色彩的辭職理由,卻在時間工作中有出其不意的效果,雷崔就比較能夠接受這樣的辭職理由。人的情懷是不同的,需要去尊重不同的情懷,如果有個視理想為生命的員工要追逐自我,那麼老闆如何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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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申請怎麼寫

辭職申請通常有五部分構成。

(一)標題

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一般辭職申請書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申請書”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二)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三)正文

正文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請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申請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四)結尾結尾

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

(五)落款

辭職申請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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