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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有两种: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的是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的是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有两种:

第一种是特别重大事故,指的是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种是重大事故,指的是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拓展延伸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依据主要体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当根据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划分等级:

(一)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

(二)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四)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因此,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依据主要是根据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等情况来确定的。

结语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两种,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质量管理监督制度》第二十九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领导、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及有关部门都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和处理。

第三十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影响结构安全、改变外形尺寸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处理方案及措施需经设计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