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知识 > /列表

如何维权?,消费者在商家处购买的货物不满意

消费者在商家处购买的货物不满意,如何维权?

商家拒不退换货物,可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涉及金额较大时,最好请专业律师介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公示。

法律分析

一、商家拒不退换货物怎么办

如果说商家拒不退换货物,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协商的方式往往不能解决,此时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商家,尤其涉及金额较大时,最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找个商家不退换货物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忙。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怎么处罚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结语

综上所述,当商家拒不退换货物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调解组织调解、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涉及金额较大或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处理纠纷。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TAG标签:商家 维权 货物 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