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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被徵用補償給誰?

承包土地被徵用補償給誰?

土地被徵用補償款歸土地所有人所有,承包人享有使用和收益權,但沒有土地所有權。徵地補償費應直接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直接支付給村民個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人包括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的人,結婚居住在拆遷公有住房內的人,滿五年居住的無住處户口等。拆遷補償標準包括按原建築面積重置價格給予補償。承包土地被徵用後,徵地補償款由土地所有權的當事人分發給村民所有。

法律分析

一、承包土地被徵用補償給誰?

承包地被徵收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所有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也可以自主組織生產經營,但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在徵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應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方,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給村民個人。

二、哪些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1、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户口,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且已經沒有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具有住處的常住户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説居住還沒到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他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是沒有權利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無住處的常住户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了滿五年的,就有權分割。

4、在被拆遷公有住房處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還沒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户籍被遷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處也沒有福利性房屋的。

三、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遷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1、拆除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給予補償;

2、拆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當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及成新,結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給予補償;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進行補償。

承包土地被徵用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一筆徵地補償款的,這筆徵地補償款是給到擁有土地所有權的當事人所有的。拆遷部門將徵地補償款下發到土地所有權的當事人之後,再由土地所有權的所有人按照相應的規定和比例來分發給村民所有。

結語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包地被徵用後,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所有人所有。承包人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但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拆遷補償款的分割權通常歸居住房屋常住户口且滿足一定條件的人,包括無住處但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滿五年的人等。拆遷補償標準包括按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給予補償。承包土地被徵用後的徵地補償款由土地所有權的當事人分發給村民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百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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