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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滯留票,煩請舉例説明一下,非常感謝,滯留票説明怎麼寫才能不補税款

1.什麼是滯留票,煩請舉例説明一下,非常感謝

滯留票 納税人存在滯留票,應作如何處理?筆者試結合滯留票核查中發現的不同情況,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滯留票説明怎麼寫才能不補税款 什麼是滯留票,煩請舉例説明一下,非常感謝

根據税務局對增值税滯留票的核查情況,增值税專用發票存根聯出現滯留,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不得抵扣項目未認證造成滯留。如,購進固定資產、購進用於在建工程、集體福利、免税項目、非增值税應税項目的貨物等。

按照增值税有關規定,以上購進,進項税額不得抵扣,納税人因此對相應的專用發票沒有進行認證,造成沒有抵扣聯的認證信息,從而出現存根聯滯留。對這類情況,納税人一般按取得專用發票的價税合計金額全額記了帳,不涉及帳務調整的問題,屬於正常滯留。

存在的問題在於納税人存在不抵扣的專用發票不須認證的錯誤認識,應當加強宣傳,明確要求納税人取得政策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發票也要進行認證,從而減少正常滯留票的數量。 2、因超過規定認證期未認證造成滯留。

根據規定,自2003年3月1日起,納税人取得專用發票必須自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税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税額。納税人取得專用發票不及時,超過了90天的認證期,因為知道已不允許抵扣,税額又不大,所以既沒有認證,也沒有向銷貨方退換票,而是直接全額記入了相關會計科目。

這種情況,同樣不涉及帳務調整,屬於正常滯留。但應當提示納税人注意發票抵扣的認證期限,及時取得專用發票及時進行認證、抵扣;對超過認證期的發票要提醒納税人到銷貨方退換髮票、重新取得認證、抵扣資格,以減少納税人税款抵扣的損失,同時減少發票滯留。

還有一種情況是,納税人對已過認證期無法認證的發票,一方面未認證造成滯留,同時又擅自抵扣了税款。對這種情況,如果是納税人自查發現、自行調整帳簿,允許其只作進項税額轉出;如果是税務機關檢查發現,還應當加收滯納金、罰款,作偷税處理。

具體帳務處理時,如果購進貨物未參與產品生產、仍然在企業庫存,則: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自查) 或貸:應交税金—增值税檢查調整(税務機關檢查發現) 如果購進貨物已參與產品生產並在2005年售出,則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自查) 或貸:應交税金—增值税檢查調整(税務機關檢查發現) 納税申報時,如果是自行檢查調整,將進項税額加計填入納税申報表第14欄“進項税額轉出”本月數和附表二第20欄“未經認證已抵扣的進項税額”欄;如果是税務機關檢查發現,將其加計填寫在主表第14欄“進項税額轉出”本月數和附表二第19欄“納税檢查調減進項税額”欄。 3、銷貨方開出的正數發票當月作廢,跨月開具負數發票衝減銷售,造成原正數發票滯留。

這種情況下,滯留票信息反映的內容是已作廢的業務,不體現實際的購入,因此也屬正常滯留,不需進行相應帳務調整。應要求銷貨方慎重開具專用發票,提高開票質量,儘量減少票面內容、密碼打印等錯誤的出現,避免質量、價格尚未談妥、或者不能確認收款就匆忙開票可能造成的發票作廢情況,降低發票作廢率,減少發票滯留。

4、銷貨方向取消一般納税人資格(或已註銷)的納税人開具專用發票,因購貨方已不具備抵扣税款的資格,導致發票不能認證,形成滯留。此種情況下,購貨方按發票全額入帳(或購貨方已不存在而無帳可入),不存在帳務和納税調整問題。

要減少發票滯留,應要求銷貨方開具專用發票時減少隨意性,做到及時向購貨方交付發票,並隨時瞭解掌握購貨方的一般納税人資質情況,發現不具備一般納税人資格的,應當開具普通發票替代專用發票。 5、銷貨方因存在大量無票收入,對開出後丟失或退回的發票,不作廢原開具發票,也不開具負數發票衝減,而是直接重新開具發票交購貨方認證抵扣,造成原開正數發票滯留。

這種情況,出現一筆業務兩份發票,購銷業務已反映在經認證、抵扣的其中一份發票上,購貨方帳務納税和税額計算無誤。銷貨方多開了發票但經無票收入部分的調整也沒有造成多計應交税金。

但是,銷貨方在專用發票開具、保管上存在問題,應對其發票使用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促使其規範發票的填開和保管,減少此種發票的滯留。 6、購貨方取得的專用發票在認證前丟失造成滯留。

購貨方發票抵扣聯丟失,本可以按規定要求銷貨方提供《丟失防偽税控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已抄報税證明單》及發票複印件,據以認證、抵扣該發票,但納税人隱瞞不報,既不採取補救措施進行認證,也不抵扣,造成自身税款抵扣損失,也人為形成了發票滯留。對此種情況,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告知納税人認證、抵扣税款的補救性規定,一方面要對其丟失發票行為進行相應處罰,促使其規範認證行為,減少滯留票。

7、帳外經營造成滯留。即有真實的貨物購進業務,發票保存完整或已損壞丟失,但未認證也未入帳核算,隱瞞相應的銷售收入,形成偷税。

對這種情況,不能按滯留票票面税額直接作進項税額轉出,應當根據納税人當期成本核算資料,將滯留票反映的購進材料折算出產成品,再根據同期產品不含税銷售價格和適用税率,計算應補繳税款。沒有同期產品銷售的,應依照徵管法規定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