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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如何償還男方婚前債務離婚怎麼分割

婚後償還一方婚前債務離婚的時候如果該債務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了則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一、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有沒有責任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可能有責任,如果該欠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夫妻雙方都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

二、離婚了銀行貸款怎麼辦

離婚了銀行貸款怎麼處理,要看該貸款是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1、若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在夫妻離婚時,個人債務還是由欠債的一方來承擔。

2、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離婚的時候先由夫妻共同財產來清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協商承擔。若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則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對共同債務的承擔作出處理。

具體如下:

(一)婚前銀行貸款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離婚後,銀行貸款需要雙方協商,決定償還貸款的主體,以及對方對還款人的補償方案。如果雙方協商不好,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由法院判決,一般是一人一半;

(二)如果離婚後,涉及財產的分割或出售,需要先將銀行貸款結清,如果是房屋貸款,需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才能交易。目前,很多銀行暫不提供轉按揭業務;

(三)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四)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一方債務夫妻共同財產要償還否

一方債務夫妻共同財產不用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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