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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租賃合同怎麼辦理?

公司的租賃合同怎麼辦理?

租賃合同辦理如下:。雙方簽訂租賃時,出租房必須出具書面合同,雙方就租賃物的有關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檢查合同中是否寫明交房日期、方式、雙方的違約責任,是否寫明房屋的準確地址,房屋面積,住房裝修情況,和室內設施房屋的通電、水、氣等條件;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便可成立生效。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辦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資料?

辦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房地產證,建築許可證,購房合同,按揭合同,拍賣競得的房屋或裁決的房屋須經產權登記;

2、共有房屋須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改變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3、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臨時建築的房屋出租,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4、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的工商業出租屋,須提供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或者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出租用途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房屋租賃合同怎麼辦理

通常人們在租房子時都需要簽訂租房合同,簽訂租房合同是為了保全雙方的權益,那麼房屋租賃合同怎麼辦理呢?今天小編將要為你們解答,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編一起來看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的證件有哪些吧!

一、房屋租賃合同怎麼辦理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到當地的政務服務大廳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到場辦理,如果其中一方無法到場的話,可委託第三方進行代辦,同時還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委託人的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一下材料:

1、出租方:

⑴房產證驗原件及複印件,如果房子已已經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房產證複印件。

⑵業主的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另外還需提供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並需要單位蓋公章、委託書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⑶出租屋流動人口的綜合管理責任書。

2、承租方:

承租方身份證、社保卡、駕駛原件及複印件,還需提供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並蓋公章、委託書蓋公章、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的證件有哪些

⑴租賃雙方的身份證及法律資格證明;

⑵房地產交易的合同登記申請表;

⑶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⑷房屋租賃合同;

⑸直轄市、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所有材料。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房屋租賃合同怎麼辦理以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的證件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後也有了相應的瞭解,如需瞭解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齊家網網站,小編將一一為你們解答。

租賃合同怎麼辦?租房合同中的細節?

在生活中,發生房屋租賃的糾紛也是越來越多,所以也一直以來非常受大家的關注,我們在租房的時候,是必須要簽訂一份合同,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説説租賃合同怎麼辦?租房合同中的細節?在這裏,把租賃的相關信息給大家介紹清楚,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

租賃合同怎麼辦

1、房地產權證或者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其中: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2、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託書;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權人委託代理出租的證明。

3、承租人應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應提交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中,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還應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4、香港、澳門的,還應提交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的,還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通行證。境外企業、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設立證明。

5、凡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區、縣房地產交易或農場局受理處出具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記備案。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的,則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租賃合同和一方應提交的材料向房地產交易辦理登記備案。

租房合同中的細節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要寫清

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説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衞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衞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説明以下兩點:

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好了,以上介紹的租賃合同怎麼辦,租房合同中的細節的全部信息就説到這裏,租賃房屋的合同是租賃比較重要的一個證明,而且在合同中也存在着很多的細節和注意事項,大家必須要謹慎,不然會很容易引起糾紛哦,有很多人都覺得租房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在過程中就會很容易引起租房矛盾。

公司註冊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流程

法律主觀:

註冊公司不一定需要準備房屋租賃合同。如果公司以自有物業作為經營場所的,不需要提供租賃合同。如果公司以租賃物業作為經營場所的,註冊登記時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客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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