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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賬函蓋公章還是財務章

對賬函蓋公章還是財務章

對賬函加蓋公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都可以。
兩種印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賬函,又稱詢證函,一般是指審計機構(包括內部審計機構或外部審計機構)直接發給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要求核實應收賬款的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審計文書。
其發函的目的主要是通過確認被審計單位債務人及其債務的存在從而達到核實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記錄真實性、正確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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