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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2021年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2021年宅基地可以轉讓。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
1、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2、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根據相關規定,符合一户一宅,具有宅基地資格權等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同村村民之間是可以進行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前一定要徵得本村集體組織的同意,否則轉讓行為可能被認為是無效的,具體如下:
1、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則
我國有少部分一户多宅的情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轉讓人不想要那麼多宅基地,是可以轉讓出去的,但是受讓人必須是沒有宅基地的,否則就會破壞一户一宅原則。
2、僅限村集體內部成員進行轉讓
有些村子裏的人,由於不是本村集體的成員,所以在本村沒有宅基地,雖然這個符合一户一宅原則,但是也是不支持轉讓的。因為他不是本村集體的成員,所以不能擁有本村的宅基地。
3、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時轉讓
很多農村人對自己的祖輩建的房子都有一定感情,所以在轉讓宅基地時會捨不得轉讓房子,只給予受讓人房子的使用權。其實這種是不符合規定的,在轉讓宅基地時,必須連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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