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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流程異常

投保流程異常

投保流程異常可能是因為身體狀況不符合投保條件、承保職業限制、承保年齡限制以及投保資料填寫內容不完善或有誤,建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完善後重新再投保一次。投保就是購買保險的行為。即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的過程。投保人可以選擇被保險人是自己或是家人,為其購買保險,並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以及繳納的方式按期繳納保費,當被保險人發生合同中約定的保險事故,可以向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在投保的時候要確認保險從業人員的身份,並且要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另外投保一款保險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也需要了解清楚。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買保險小三陽算肝炎嗎

小三陽是否算肝炎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肝功能檢查,如果肝功能檢查正常,一般不是肝炎;如果肝功能檢查異常,一般是肝炎。

對於帶病投保的小夥伴,該怎樣才能順利的進行投保呢?學姐來告訴各位答案:

記住這5個步驟,讓你順利帶病投保!

那麼接下來的時間裏,學姐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患有“小三陽”的羣體是否能買保險?廢話不多説,直接上乾貨!

首先,患有“小三陽”的羣體是可以買保險的,不過能買的保險產品的確會受到一定程度的。

而像患有小三陽這樣的帶病投保羣體,在投保時最重要的就是通過相應保險產品的健康告知或者核保,只有通過了健康告知或者未通過健康告知但過了核保,都算是成功投保了。

更多關於健康告知的那些事,學姐都替大家整理好了: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不過各位小夥伴也不用過於擔心,市面有一些重疾險對於患有乙肝小三陽的羣體也是可以正常承保的,例如乙肝小三陽無症狀攜帶者,近半年來肝功能、AFP檢查、乙肝DNA檢查等無異常,可標準承保。

一旦大家沒有通過健康告知,進入了核保流程的話,大家儘量選擇智能核保,因為智能核保基本上不會留下核保記錄,對之後繼續投保其他產品幾乎不會產生影響。

此外,除了健康險產品,像意外險、壽險或者年金險等健康告知較為寬鬆的產品,哪怕是小三陽人羣這類帶病投保也是可以成功投保的。

大家要是不太瞭解智能核保的好處,那麼學姐的這篇文章可不能錯過:

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的區別是什麼?一文帶你瞭解正確的投保姿勢!

望採納

全網同號:學霸説保險,歡迎搜索

中國人保車險系統異常怎麼辦

中國人保車險系統出現異常時,建議刷新網頁,稍後再試。請在產品詳情頁面查詢銷售區域的和銷售情況。如果您的地區未經驗證,則不支持購買。也可以撥打95518進行諮詢,接線專員會指導您進行辦理。

一、購買車險需要注意事項

1.優先購買全額第三方責任保險。買車險的時候,要把別人的損失賠償能力放在第一位,第三者責任險是用來支付車主的車撞人後對方的醫療或賠償費用。2.購買三人險的保額參照當地賠償標準。中國各地的賠償標準不盡相同。按照車險最高賠償標準。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舊保單。如果保險金額不足,建議至少投保20萬元,3.買了車損險之後,再買其他類型的保險。交通事故經常伴隨着汽車損壞。維修費用不可小覷,保護車也很重要。

二、網上買車險理賠和其他渠道一致

人保車險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高質量的售後理賠服務。在官網購買車險,人保和通過傳統渠道購買是一樣的。後續理賠服務仍依賴於整個財產保險公司和當地分支機構的服務保障體系。在這一點上,與傳統的汽車保險沒有什麼不同。一旦發生事故,只要撥打24小時服務熱線95518報案,專業的損失評估人員會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和損失評估。後續理賠流程完成後,賠償金也將按照保單規定支付至被保險人的銀行賬户

綜上所述,車損險是車險中應用最廣泛的險種。無論是輕微擦傷還是事故造成的嚴重車損,只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修理費用。但車損險也有各種免責條款,車主在投保前應仔細研究車損險的條款,掌握車損險的內容,避免陷入理賠誤區

如何進行投保

保險投保流程如下:

(一)投保前:

1、確定投保渠道:投保渠道主要分為保險公司(官方渠道)、銀行(銀保渠道)、保險經紀公司(經紀渠道)、保險代理人(個險渠道)、互聯網,不同的投保渠道各有利弊,適合於不同特點的人羣,選好了投保渠道,根據具體的產品會分為線上和線下投保,確定好保險方案的同時投保渠道也要一併確認,並根據個人的接受度瞭解後續不同渠道的利弊。

2、核實代理人/經紀人身份:如果是通過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買保險,有必要核實代理人/經紀人的身份,包括對他們的工號、身份證號、從業資格證等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如果是在線上買保險時,沒有專門的服務人員,就要清楚中介平台的從業資質和服務熱線等信息,確保後續服務的質量。

3、準備個人信息資料:除了選產品時可能會用到的健康資料,還有保險相關利益人(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個人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號、有效期、聯繫方式、單位/家庭住址、收入信息、扣款銀行等。

(二)投保中:

1、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做好健康告知:這是投保過程中非常關鍵的環節,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的理賠是否順利,告知項裏的疾病通常細且專業,需要謹慎細心的瞭解一下。現在的核保方式主要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前者主要針對線上產品,在列出的疾病明細中找到自己對應的告知項,由系統完成核保,直接給出結果;後者適用於所有產品,需要把健康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人工完成核保,花費時間較長;告知方式又主要分為有限告知和無限告知,保險採取有限告知,即問到的疾病項目告知,沒問到的不用告知,香港保險採取的是無限告知,即不參考告知項,但凡之前有過的身體異常或就醫記錄都需要告知。

2、配合完成複查、核保結果處理:核保結果主要分為標體承保、加費承保、除外承保、延期和拒保,後兩種情況就是不可保,如果身體微恙,前三種出正式承保結論之前,保險公司可能會針對某項體檢異常項,要求投保人再次複查,確認健康狀況,這時投保人如果不放棄投保,就需要配合完成體檢覆查,以便順利推進核保過程。

(三)投保後:

1、核對合同的信息資料:對於保險產品來説,合同高於一切,除了核對個人信息,保障消費者利益的信息也要特別注意:

1)是否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的字樣;

2)保險公司合同專用章和所在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的簽字或蓋章是否清晰;

3)是否印有該保險公司客户服務電話及保單查詢方式;

4)看保單生效時間,應是精確到起止的年月日時分;

5)網上購買或激活的保單,應收到保險公司的短信或郵件承保通知,以及用電子保單登錄保險公司官網,能根據保單號自助核查出保單的真實性。

2、注意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合同中有幾個時間點非常重要,第一是猶豫期,一般產品的猶豫期是10-15天(自然日),銀保渠道的產品有20天,覺得不合適隨時可以選擇退保,只扣除合同的工本費,保費可全部退回;第二是等待期,一般等待期是90天,長點的是180天,等待期後出事理賠毫無異議,等待期內萬一發生理賠,易有爭議,有的是不理陪合同繼續,有的該項對應責任終止,有的甚至會終止合同;第三是寬限期,這個一般針對的是年度繳費,對於長期險來説,每年到了繳費期後多數都會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晚些交保費,期間保險責任正常,出險也會正常賠付。

3、完成回訪:回訪的最大意義在於維護投保人的消費者權益,保險公司和中介平台一般都會有回訪,或者是電話形式或者是線上完成,主要回訪的信息是核對投保人的信息和確認在投保過程中,銷售人員沒有對投保人進行隱瞞和欺詐,投保人配合完成回訪也是對自身的保護。

行車證入保險有異常怎麼處理

變更正確即可。

車輛保險和行駛證不一樣,為預防保險公司故意推託,最好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把錯誤的信息變更正確即可。

行車證是機動車行駛證的簡稱,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需要申請流程及驗審。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都有哪些?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有不在保障範圍內、疾病未達到理賠標準、沒有如實告知等原因。很多人在買保險這件事上猶豫不決,也許是聽到周圍的人説“買保險很容易,但理賠時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一般來説,保險公司不會無故拒賠,所有賠付的結果都是由合同來的。保險是雙方的行為,最大誠信原則是原則。當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時,保險人有一份“健康告知表”,上面陳述了想要你告知保險的內容,被保險人對於過去某一時期的共同病史,現在的狀況,醫療史時期的異常“在某一時期”,有的還對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和財務狀況提出要求。有一些人知道有這張桌子,但在保護的時候卻故意隱瞞,有些人真的不知道,但被推銷員坑了。除非是故意不知情,一般來説,投保人不知道和銷售員的故意行為,可以認為是保險公司培訓不到位。

很多人僅僅認為“買某某保險就夠了”,結果出了險卻得不到治理賠償,結果產生了糾紛。最常見的糾紛是由重病保險和醫療保險混淆造成的。如果你想買重病保險,你必須滿足合同的要求。如果你不符合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你自然不能付款。醫療險種屬於報銷型保險,規定醫院看病後可以報銷的,藥品可以報銷的不能報銷的,只有達到了報銷要求才能報銷,而很重要的一點是,醫療險報銷必須是在社保報銷後才可以報銷。所以,很多人只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是一般的小恙,或未達到大病保險索賠的範圍,並通過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這些費用。

被保險人脱險後,保險公司不會拒賠和拒賠,也就是説保險公司拉皮一般是條款瑕疵引起的理賠糾紛,保理過程中業務員違規指業所引起的理賠糾紛。另一個表現是保險公司非常可恥的,保險公司本身的條款或展示流程有問題,會觸發一些法律規定,即使投保人拿出證據,證明保險公司有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也要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賠償。保險公司還可以假裝聾啞人,故意把處理問題的問題拖入法律訴訟,一審,二審,高等審判。

很多朋友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錢,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肯定是故意的,其實不是這樣,有時候保險公司不是拒絕的過錯。假如説因為買錯了保險而導致理賠糾紛,肯定不能怪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職員讓你買保險時自己沒有買,也許現在買的保險還沒有全部準備出險,當被拒賠剛剛來找保險公司的錯誤時,這個拒賠的原因需要從自己身上找出來。例如,明明買的是車險,自己孩子生病住院卻要求車險給予理賠,這是由於對保險知識完全不瞭解導致的,稍微有點保險方面知識的朋友,知道車險在醫院生病是不會理賠的。這些情況當然不是保險公司的過錯。

小心百萬醫療險的“二審”,保司扣了續期保費竟然會拒賠,鬧心

保險各位都知道,就是當出現了疾病或意外風險的時候,為家庭和個人提供一定的抗風險能力,瀋陽的何女士也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 自己也算比較瞭解商業保險,知道重疾險有些情況不賠的“坑”,沒想到卻掉進百萬醫療險的另一個“坑”。

在2019年的3月份,何女士為他們一家三口,都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附加百萬醫療險。在何女士提供的中國人壽保險合同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何女士在2019年3月27日給家人購買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國壽祥瑞終身壽險》附加《國壽附加祥瑞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 合同生效期是2019年3月28日。

保險這東西,説的複雜一些,它的確是挺繁瑣的,為什麼呢?因為保險合同特別的厚,裏邊的條款特別多,同樣保險也是很簡單,為什麼?

只要你是 健康 體,並且通過了相關的流程之後,那隻要你交了這份保險接下來的保單就可以生效了。

我們大多數人生怕麻煩,一般都會選擇第二種“簡單”的購買策略,大致聽完業務人員的講解之後,交錢承保,收到保單正本合同之後一般也很少仔細研究,這是由於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發生。

誰買了保險也都不想用到這份保險,然而非常遺憾的是何女士的丈夫在 2020年6月因病住院了 。據何女士介紹,丈夫不知什麼原因就突然昏倒導致頸椎骨折,隨後到瀋陽的陸軍總院進行治療, 一共的治療費用在15萬 左右。

15萬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説,這都不是個小數目。何女士在丈夫康復之後,就帶着老公的這份保單來到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進行正常的理賠申請。

何女士本以為可以報銷這些費用,但沒想到卻得到了一個意外的消息,經過大概20天的等待, 保險公司通知何女士説你這個保險申請被拒賠了,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是:因何女士沒有告知自己的丈夫早在2019年的10月份有過相關的住院治療情況。

何女士説, 自己的丈夫去年確實在醫院進行過檢查治療,但因為醫療費不夠百萬醫療險1萬免賠額的報銷標準,所以就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自己覺得也沒有必要把這個情況告知保險公司,而沒想到這竟然成為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如今拒賠的主要原因。

一般對於這樣的糾紛,案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這份保單的銷售人員,該銷售人員在銷售這份保單的時候是否向何女士説明了該醫療險的保障責任和關於此款百萬醫療險對於這種情況下是如何規定的,都將對何女士的維權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何女士所購買的保險銷售人員不是別人,竟然是自己的兒子。

何女士説,因為自己的兒子當時剛剛入職中國人壽不到一個月,她一個是本來有買保險的打算,二是也想給兒子幫襯一把。

但雖然自己的兒子是業務員,不過因為才入職不久,對合同相關條款還沒有完全弄懂, 於是兒子就拜託自己的“師傅” 向何女士介紹這些險種的內容。

對於現在百萬醫療險因在生效期內 出險 是否需要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否有權利拒賠 。何女士和兒子也沒有找到相關的條款説明,兒子回憶公司也沒有提到過類似情況的培訓説明,當初“師傅”在介紹這款產品的時候也沒有提及這些內容。

隨後記者向其兒子的師傅電話詢問了相關問題:

“師傅”:拒賠這個事具體是什麼原因我還真不清楚

記者:那我在哪能夠清楚的得到答案呢,還有你在當初推銷保險的時候有沒有告訴她,在投保生效之後,投保人身體出現了情況,也需要向保險公司進行告知呢?

“師傅”: 這個保險不是我賣她的,是她兒子賣她的,後續的保險服務我不清楚 。

之後何女士説,自己從今年的6月末開始,就一直向中國人壽的官方客服反映情況,但到目前為止也沒整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被拒賠。何女士認為, 在購買之前,我是在 健康 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是核保完之後,才給我保的險,所以説我在後期得病了,我沒有必要非得告訴保險公司我的身體情況;而且保險公司也沒有人説過,以後有頭疼腦熱或者住院了,是需要向保險公司告知的;並且保險公司已經收取了我今年的保費。

當天下午記者與何女士一起來到了甦家屯區楓楊路40號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

很不巧,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全部都去外地開會,沒有得到接待 。趁這個時間,何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於9月2日出具的拒賠通知書:

為什麼説現在的保險公司銷售越來越不好乾,很多人調侃, 有的保險公司怕出事,有的保險公司怕你認字,當我們發現這句玩笑話成真的時候,也就沒那麼可樂了。

我簡單總結一下此次案件主要的經過:

2019年3月 ,何女士為丈夫購買中國人壽《國壽祥瑞終身壽險》附加《國壽附加祥瑞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

2019年10月 ,被保險人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骨質疏鬆,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穩定心絞痛,因治療費用未達到1萬免賠額,而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020年6月 ,被保險人再次住院治療,期間共花費15萬。

2020年10月 ,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百萬醫療險責任),保險公司因被保險人2019年10月住院,不符合該險種第二年續保核保的條件為由,拒絕承擔這次住院費用並退還2020年所交保費,合同終止(百萬醫療險)。

通過上面的案例,可能大家都會覺得這又是一起“保險公司耍流氓”的案例, 從何女士的遭遇和維權經歷來看,確實存在該保險公司“拖泥帶水”“介紹險種保障責任不明確”“第二次醫療險續保審核不明確”等問題,但是有的時候我們不能單方面只看媒體經過剪輯處理,甚至有劇本的報道,你要知道,作為有 社會 一定影響力的新聞報道,想要“偏向於”某個羣體是非常容易的。

保險公司拒賠糾紛歷來都是自帶“招黑”性質的熱門題材,歸其原因自然有其保險公司自身多年積累的“頑疾”,也有合同條款“陷阱”和一些管理問題但其實也有一些 社會 不公正的有色看待,其中最可怕的就是作為電視台這種影響力很大的組織“亂帶節奏”。為什麼我會這麼説,我通過以下方面對本次報道進行以下分析:

媒體一開始就犯了一個外行指導內行的誤導錯誤 ,其實這也是我們一些人都會“自認為”的一種對保險的錯誤認知,這個認知就是: 無論你是不是 健康 體,只要通過保險公司的“審核”之後,交了保險費,保險就生效,既然合同生效,那麼之後保險公司就沒有任何理由以投保前有既往病史也好,住院情況也好,甚至買過什麼藥等為由拒絕賠付。

我更是看到很多人在對保險理賠糾紛評論中,表明這樣一種共性的觀點:既然保險公司在投保前沒有調查投保人的身體情況,就等於承認投保人的身體情況,既然承保就應該履行後期出險的賠付責任。 不好意思,我們自認為的這種“常識”,在保險這裏就是根本錯誤的認知。

在保險投保的規則要求當中 ,在沒有觸發必要的“體檢”規則下(比如年齡很大的情況或者有不符合 健康 告知需要提醒保險公司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要根據合同中“ 健康 告知”的內容進行“誠實守信”的填寫,如果投保人不誠信或者隱瞞被保險人 健康 狀況,導致後期保險公司調查出投保人不誠信的證據,那麼拒賠的後果自然要 有 投保人自行承擔。

這裏還有很多人會説,那你保險公司就先調查在決定要不要承保不就行了。這話説的就很可笑,理由有三方面:

第一、保險行業本身就有成熟的投保流程體系 ,根據 健康 告知的內容,會觸發不同的應對機制。比如一些情況不能明確未來風險的就會提供體檢服務;一些情況不太好的,會做加費、延期或者責任免除的核保結果;對於從保險公司經驗上看,未來理賠風險很大的情況就會直接拒保。

第二、合同簽訂本來就要求投保人要誠實守信, 你玩心眼,遵守保險公司的投保要求的規則,卻讓保險公司直接出費用調查你?調查沒問題保險公司要多掏調查的費用;要是調查出來有問題,保費不僅沒收到,還要倒貼;就算保險公司以後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控制核保手段,產生的費用也一定會在保費中體現,那麼未來保費就一定會更貴,這樣多出來的費用一定就會轉嫁給 健康 體人羣,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第三、保險公司的投保規則都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玩 遊戲 不遵守 遊戲 規則也就算了,還想破壞 遊戲 規則,是不是有點説不過去了。

而之所以説這個報道有點“外行指導內行的嫌疑”就是搞錯了保險公司的投保規範性的要求, 保險公司的“核保”是屬於“出現出險的情況下”在進行“回追調查”的制度,並不是説投保通過保險公司“核保”保單就一定是有效的,保單有效的前提是客户確實履行了“誠實守信”的告知義務 ,如果存在隱瞞欺騙,合同自然就沒有效力,保險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在流程上並沒有什麼過錯。

而該報道缺少一項內容就是客户出險拒賠沒有優先先排查客户自身的投保是否存在問題 ,而只會“埋怨”保險公司的“不作為”,這本身就有失公正,如果客户存在“帶病投保”的事實,那作為有較大影響力的新聞媒體機構要怎麼收場?所以我覺得有些欠妥,之後我會進一步提出懷疑。

該報道介紹何女士此次出險拒賠的重點其實是想詢問關於“百萬醫療險第二年續保期內,被保險人身體先行發生變化,究竟影不影響保險公司履行後期賠付義務的責任”。 但這裏我們要注意的是,何女士丈夫之前住院的診斷上描述的疾病類型,就有很大的問題。

何女士丈夫於2019年10月份住院,診斷病例上寫明患有:強直性脊柱炎,骨質疏鬆,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穩定心絞痛。 稍微有點生活閲歷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四種疾病無論哪種都不可能是短期內形成的。

而何女士為丈夫投保不過在2019年3月份,究竟是否在購買保險前就已經有了相關疾病的情況或者説只不過一直“挺”着沒有去醫院治療;何女士究竟有沒有如實填寫 健康 告知,我們都不知道。 但保險公司根據自身“大數據”的理賠經驗和這些疾病的發生成因和時間上很自然有理由懷疑:何女士為丈夫有“帶病投保”的嫌疑,只不過媒體也沒有説,保險公司是否有確鑿調查的證據,我們也不知道,這裏我只是提供一種假設。

即便保險公司有所懷疑,但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自然以這個理由拒賠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那麼我們假設何女士丈夫確實符合投保時的 健康 告知,我們再來看這個百萬醫療險的相關續保要求。

何女士丈夫出險申請理賠,未涉及重大疾病的部分,説明所患的疾病沒有達到重大疾病險種的理賠條件,但既然產生了15萬的治療費用,又超過了百萬醫療險1萬免賠的賠付條件,通常情況下自然可以申請百萬醫療險的報銷,這也是為什麼我要強調購買商業保險一定要以重疾險+百萬醫療險為基礎,但是百萬醫療險也有需要我們消費者注意的地方。

報道中的糾紛, 主要討論的重點就是《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在第二年續保期內,是否保險公司可以因被保險人身體發生變化而單獨終止合同的權利。

歷來百萬醫療險的續保問題都是很多保險客户非常關心的,就怕在續保期內,身體發生了變化,保險公司不再承保,導致之後沒有了醫療險的保障。

而中國人壽的《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推出的時候就號稱自己是“超級社保”,那它的續保條款到底怎麼樣?

根據該合同條款第三條 保險期間和續保的具體條款內容如下:

這個內容確實挺專業,也挺繞嘴,我翻譯話就是: 這款百萬醫療險從時間上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首次投保,有效期為一年,如果首年出險該賠就賠,該合同終止;第二次續保時被保險人身體不能發生變化(包括住院、體檢異常、醫保卡買藥),並且繳納保費。之後到了第三年繳費開始,保險公司才不會因為被保險人身體發生變化而拒絕投保人續保申請,一直到被保險人80週歲。簡單來説,就是首兩年不能出險或者身體發生可以查到的變化,不然就不能續保。

所以造成何女士丈夫拒賠的根本原因就是,保險公司認為何女士丈夫不滿足第二次續保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審核同意的條件。 那問題就來了,這個條款如果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可能是對的,因為兩個條件有一個沒有滿足, 但保險公司審核同意的時間點是怎麼確定的? 要按照我們普通人的理解,應該是在收取第二次保險費之前, 至於是需要我們客户自行向保險公司告知身體變化情況,還是保險公司自主排查我們客户的身體情況並沒有明確的説明; 從客户角度來講, 既然收取了第二次的保費,那麼就應該默認為保險公司的審核是已經同意的了,自然要履行繼續保障的責任。

這就存在很大的歧義,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合同既然是保險公司出的,保險公司應該承擔合同條款爭議或者解釋不明確造成的後果,那麼我認為保險公司這次直接拒賠顯然就不合理 ,正確做法應該是這次要按照約定賠付何女士丈夫這次的住院相關費用,然後合同終止,不再提供續保應該是比較公正的做法。

其實類似何女士關於《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的這種情況在行業並不是個案,有些購買該險種的客户,第一年出險理賠後,就不能續保了;也有像何女士一樣,首年沒有達到理賠條件,但確實住了院,或者檢查出有高血壓、心臟病等慢性病第二年就被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

不光中國人壽的《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有這樣的續保“陷阱”,像友邦保險《智選康惠醫療》、新華保險《康健華貴》、泰康人壽《 健康 尊享》等第二年續保都有這樣類似的要求, 不過我們消費者不可能完全知曉這裏面的“坑”,於是一個角色就顯得尤為重要—保險銷售人員。

無論保險保障內容形容的多麼美好,也肯定有不利於我們消費者權益的地方 。而保險合同專業性強,條款眾多又晦澀難懂,光靠我們自己看合同顯然不現實, 這個時候銷售人員是否對我們購買的保險進行了充分且必要的説明和提示,就直接決定了我們保險使用的安全性和理賠糾紛怎麼來維權的重要性。

一位有經驗且對客户負責的保險代理人一定會對保險合同中對我們消費者不利的部分進行特別的提示和説明,讓我們消費者瞭解到對我們不利的因素 ,比如案例中,如果保險代理人在何女士購買前後,説明無論是重疾險還是百萬醫療險都儘量不要首2年出險也不要進行不必要的檢查,或者説首2年出險或者檢查異常會對我們消費者有哪些不利的影響,那麼我們自身就會多加註意,也就不會有這樣的糾紛。

如果保險代理人對我們合同中涉及對我們消費者不利條款沒有進行充分的説明和提示 ,那麼造成的理賠金糾紛自然該保險代理人要負有“主要責任”,承擔不了的或者已經離職,保險公司就要承擔相關責任。但這種糾紛通常都要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那麼該代理人處獲取的相關證據就是維權能否成功的決定性關鍵。

而好巧不巧的是,何女士的保險代理人是自己的兒子 。雖然何女士兒子強調向何女士介紹險種內容的是自己的“師傅”,但何女士兒子畢竟是銷售中“獲利”最大的銷售人員,自然要承擔對解讀保險合同不完全的“主要責任”。 如果是自保件想要維權的這種情況,就很難保障自身的利益 ,畢竟自己家人賣給自己的保險,不會存在“主觀”的故意,被自己人“坑”了,就很難讓別人“負責”。

所以説,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通過“增員”的方式,以招保險代理人的名義實際招的是“客户”本身,有些人也奔着“自己給自己銷售保險”達到買保險省錢的目的也樂此不疲的“入套”。

但是 保險可是需要非常強專業的行業,也並不是簡簡單單以為“看得懂”合同就可以做的行業 。何女士的兒子一定不會“坑害”自己的家人,我也相信他一定能看懂合同條款,但為什麼依然出現這樣的事情。這就説明 從事保險工作除了專業性以外還要有一定時間經驗的積累,沒有經歷過很多理賠案件的業務員是很難發現這些條款約定會對實際情況造成多麼大的影響, 你説連自己家的理賠都弄不明白,你怎麼相信他能服務好客户呢?

首先通過前文的敍述, 何女士究竟最後能否得到理賠要看以什麼前提為條件。

如果保險公司調查出何女士丈夫在投保前就有相關既往病史或者體檢異常甚至醫保卡購買相關藥品的證據,那麼不用説,一定是退還所交保費拒賠。

如果何女士確實不存在“帶病投保”的情況投保,遭遇這種因不明確合同條款帶來的理賠糾紛,我們就要看責任在誰。 如果銷售人員不是何女士兒子,那麼只要有證據證明是銷售人員沒有向何女士告知相關不利條款的情況,可以通過協商、投訴、起訴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最好的結果就應該是保險公司賠付這次住院花費並解除百萬醫療險的合同,並不再提供續保的服務。

但銷售人員是何女士的兒子就另當別論,因為銷售人員與客户存在利益共同的關係,誰能保證是不是一家商量好的, 不過即便如此依然可以維權投訴,理由就是保險公司收取了第二年的保費,視同保險公司已經同意客户續保的請求。

這種情況在找保險公司協商顯然沒有什麼用處了,只能通過銀投訴或者直接起訴到,以保險公司收取第二年保費為由,讓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賠付責任。

最後的結果就是,何女士一定可以拿到理賠金,但百萬醫療險續保是不可能的了。

我一直強調購買商業保險一定要選擇重疾險+百萬醫療險的搭配 ,這樣可以保證一旦出險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標準,附加的百萬醫療險起碼可以承擔大部分高昂的治療費用問題。但 百萬醫療險也不是沒有“坑”的,就比如案例中何女士購買的這款百萬醫療險續保存在“二次審核”的問題。

其實現在很多可以單獨購買的百萬醫療險基本都不存在“二次審核”的問題,至於為什麼中國人壽還有這樣的百萬醫療險還作為“主力”搭配險種推薦那就不清楚了。

保險合同確實條款複雜,內容眾多,稍不注意就很有可能導致我們消費者的利益受損 ,你説中國人壽牌子還不夠大嗎?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只能説產品本身誰都沒有能力改變, 但作為保險銷售人員是不是在銷售保險的時候要盡到對我們不利的條款進行充分的説明;而作為消費者我們同樣要知道,我們不僅要了解購買的合同都管什麼,還要知道哪些是不管的,或者是對我們不利的。

保險不同於其他商品,出現了問題大不了不要或者換個東西替代,而保險不同,尤其是百萬醫療險。 身體已經發生了變化,醫療險不賠本來就夠鬧心如果還不提供續保服務,未來的住院費用風險就只能自己承擔,我們誰也不想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而目前你又不能保證碰到對自己負責的代理人,所以更多的時候還是需要 我們消費者自己有“辨別”的能力,抓住產品核心的缺陷,在 健康 的時候一定要多進行比較和諮詢,千萬別怕麻煩,以免給自己未來留下“後患”,那就真的晚了。

買保險需要核保嗎,怎麼操作?

買保險通常都是需要核保的。一般是先要填寫一份健康告知,然後無異常就可以正常投保,有部分情況的話,就會進入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的階段。

下面學姐就以重疾險凡爾賽plus重疾險為例,帶大家一起看看這整個流程是怎麼操作的。

首先點擊進入凡爾賽plus重疾險投保鏈接的界面,然後根據界面的信息設置好被保人的年齡、性別、保額和繳費期限等信息。

設置好以後,點擊右下角的“立即投保”。然後就會進入健康告知的流程,來確認被保人是否可以投保這份產品。

如果有小夥伴不瞭解什麼是健康告知的話,可以看看這篇: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看完健康告知的全部內容,確認自己是否有健康告知上面所提到的內容,如果全部都沒有就選擇“以上全否”,如果有一些內容是和自己相符合的,就選擇“部分是”。

在這裏學姐要提醒大家一句,一定要進行如實告知,不要選擇隱瞞。如果最後因為沒有如實告知導致不能獲得理賠,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過健康告知,學姐也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小技巧,大家可以收藏一下:投保時,健康告知有什麼小技巧?

如果選擇的是“以上全否”就可以正常投保這份保險產品了。

如果是“部分是”,就會進入智能核保的界面。大家再根據它所提到的情況選擇是或否就可以了。

填寫完畢後進行提交,然後選擇具體是哪一類,點擊確定,然後會再次詢問具體的情況,後續就會根據實際情況得出是否能夠進行投保的結論。

以上就是健康告知和智能核保的相關內容,除了智能核保以外還有人工核保。健康告知異常也可以選擇人工核保(如有),我們提交相關的資料給到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這種一般要在三個工作日才能得出結論。

整體投保的流程差不多就是這些步驟,整體非常的簡單,我們只要根據上面的信息一步一步的來就可以了。最後,如果有小夥伴對於上述所説的這款凡爾賽plus重疾險比較感興趣的話,也可以看看這篇關於它的測評文章:凡爾賽plus重疾險重磅迴歸,深度測評買前必看!

以上就是我對該問題的所有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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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投保要注意什麼?怎麼投保?

網上投保,對於投保人來説,可靠的購買渠道是首要關鍵。正規的網購渠道通常有幾種:保險公司官網、app、微信公眾號、保險超市平台等。

因此在選擇網上投保時,一定要認準合規險企提供的渠道,收到電子保單後及時到保險公司官網驗證。

其次,網上保險產品眾多,各有所長,很多消費者往往把產品價格當作重點比較,其實,價格只是一方面,

以下一些因素也需要我們注意。

一、品牌,正如前文所説,可靠是最重要的,選擇可靠的保險公司,才能確保獲得優質的保險服務。不同保險公司在免賠額、保障範圍等產品條款方面都有所差異,比如有的醫療險產品無免賠額、投保年齡寬泛,而有的產品則設置了一系列條款,倘若發生保險事故,兩種產品對被保險人的保障力度也是不同的。

二、服務,有的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會附加一些增值服務,例如健康管理、就醫綠色通道、理賠協助等;同時互聯網平台上也有即時出單、在線變更保單生效日等便捷功能,消費者可以對比選擇服務較好的平台購買。

通過以上幾點做好選擇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投保。

相比傳統渠道,網上投保的流程更加自助、透明。消費者可直接在產品頁面瞭解產品詳情及條款,按照步驟錄入必要的投保信息確認購買,即可完成保費測算、保單生成、網上支付等一系列投保流程。

網上投保生成的是電子保單,很多投保人對電子保單的有效性還存有疑問。實際上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保險公司官網輸入電子保單號同樣可以查詢投保信息。電子保單通常會以郵件形式發送,為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完成投保後可以將電子保單發送給親人備份,或是打印出來妥善保存。

網上投保與傳統方式投保本質上並沒有區別,只要選擇可靠的平台,購買合適的產品,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障,並享受網上投保帶來的方便快捷。

保單貨款功能使用出現異常

保單貨款功能使用出現異常的原因如下

保單失效或期間繳費異常。

保單貸款流程

【1】申請:持有效的保單、身份證原件、銀行卡等資料到保險公司櫃面提出申請。

【2】審核:工作人員會對資料的真實性、保單的現金價值、申請者本人的身份、本人的收入狀況、本人的信用等方面因素進行審核。

【3】下款:審核通過後即可下款,保單貸是本質上是一種質押貸款,下款數額一般是保單現金價值的80%或者70%。需要注意,辦理保單貸時,保單貸款必須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請,不允許委託辦理;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保單不能辦理質押貸款。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登記信息異常怎麼回事

法律主觀:

為了解決人們的就醫問題我國有不少的醫療保險,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針對的對象是: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一、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需要帶些什麼材料提供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複印件:1、未滿18週歲的人員:《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16週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2、18週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户口簿》(户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3、18週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4、低保對象:《户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理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於相應時間內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次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2、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填寫《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4、對當月受理的申請材料,社保所應在當月及時上報區醫保中心。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錶》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買保險小三陽算肝炎嗎

小三陽是否算肝炎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肝功能檢查,如果肝功能檢查正常,一般不是肝炎;如果肝功能檢查異常,一般是肝炎。

對於帶病投保的小夥伴,該怎樣才能順利的進行投保呢?學姐來告訴各位答案:

記住這5個步驟,讓你順利帶病投保!

那麼接下來的時間裏,學姐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患有“小三陽”的羣體是否能買保險?廢話不多説,直接上乾貨!

首先,患有“小三陽”的羣體是可以買保險的,不過能買的保險產品的確會受到一定程度的。

而像患有小三陽這樣的帶病投保羣體,在投保時最重要的就是通過相應保險產品的健康告知或者核保,只有通過了健康告知或者未通過健康告知但過了核保,都算是成功投保了。

更多關於健康告知的那些事,學姐都替大家整理好了: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不過各位小夥伴也不用過於擔心,市面有一些重疾險對於患有乙肝小三陽的羣體也是可以正常承保的,例如乙肝小三陽無症狀攜帶者,近半年來肝功能、AFP檢查、乙肝DNA檢查等無異常,可標準承保。

一旦大家沒有通過健康告知,進入了核保流程的話,大家儘量選擇智能核保,因為智能核保基本上不會留下核保記錄,對之後繼續投保其他產品幾乎不會產生影響。

此外,除了健康險產品,像意外險、壽險或者年金險等健康告知較為寬鬆的產品,哪怕是小三陽人羣這類帶病投保也是可以成功投保的。

大家要是不太瞭解智能核保的好處,那麼學姐的這篇文章可不能錯過:

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的區別是什麼?一文帶你瞭解正確的投保姿勢!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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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保車險系統異常怎麼辦

中國人保車險系統出現異常時,建議刷新網頁,稍後再試。請在產品詳情頁面查詢銷售區域的和銷售情況。如果您的地區未經驗證,則不支持購買。也可以撥打95518進行諮詢,接線專員會指導您進行辦理。

一、購買車險需要注意事項

1.優先購買全額第三方責任保險。買車險的時候,要把別人的損失賠償能力放在第一位,第三者責任險是用來支付車主的車撞人後對方的醫療或賠償費用。2.購買三人險的保額參照當地賠償標準。中國各地的賠償標準不盡相同。按照車險最高賠償標準。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舊保單。如果保險金額不足,建議至少投保20萬元,3.買了車損險之後,再買其他類型的保險。交通事故經常伴隨着汽車損壞。維修費用不可小覷,保護車也很重要。

二、網上買車險理賠和其他渠道一致

人保車險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高質量的售後理賠服務。在官網購買車險,人保和通過傳統渠道購買是一樣的。後續理賠服務仍依賴於整個財產保險公司和當地分支機構的服務保障體系。在這一點上,與傳統的汽車保險沒有什麼不同。一旦發生事故,只要撥打24小時服務熱線95518報案,專業的損失評估人員會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和損失評估。後續理賠流程完成後,賠償金也將按照保單規定支付至被保險人的銀行賬户。

綜上所述,車損險是車險中應用最廣泛的險種。無論是輕微擦傷還是事故造成的嚴重車損,只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修理費用。但車損險也有各種免責條款,車主在投保前應仔細研究車損險的條款,掌握車損險的內容,避免陷入理賠誤區

如何進行投保

保險投保流程如下:

(一)投保前:

1、確定投保渠道:投保渠道主要分為保險公司(官方渠道)、銀行(銀保渠道)、保險經紀公司(經紀渠道)、保險代理人(個險渠道)、互聯網,不同的投保渠道各有利弊,適合於不同特點的人羣,選好了投保渠道,根據具體的產品會分為線上和線下投保,確定好保險方案的同時投保渠道也要一併確認,並根據個人的接受度瞭解後續不同渠道的利弊。

2、核實代理人/經紀人身份:如果是通過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買保險,有必要核實代理人/經紀人的身份,包括對他們的工號、身份證號、從業資格證等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如果是在線上買保險時,沒有專門的服務人員,就要清楚中介平台的從業資質和服務熱線等信息,確保後續服務的質量。

3、準備個人信息資料:除了選產品時可能會用到的健康資料,還有保險相關利益人(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個人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號、有效期、聯繫方式、單位/家庭住址、收入信息、扣款銀行等。

(二)投保中:

1、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做好健康告知:這是投保過程中非常關鍵的環節,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的理賠是否順利,告知項裏的疾病通常細且專業,需要謹慎細心的瞭解一下。現在的核保方式主要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前者主要針對線上產品,在列出的疾病明細中找到自己對應的告知項,由系統完成核保,直接給出結果;後者適用於所有產品,需要把健康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人工完成核保,花費時間較長;告知方式又主要分為有限告知和無限告知,保險採取有限告知,即問到的疾病項目告知,沒問到的不用告知,香港保險採取的是無限告知,即不參考告知項,但凡之前有過的身體異常或就醫記錄都需要告知。

2、配合完成複查、核保結果處理:核保結果主要分為標體承保、加費承保、除外承保、延期和拒保,後兩種情況就是不可保,如果身體微恙,前三種出正式承保結論之前,保險公司可能會針對某項體檢異常項,要求投保人再次複查,確認健康狀況,這時投保人如果不放棄投保,就需要配合完成體檢覆查,以便順利推進核保過程。

(三)投保後:

1、核對合同的信息資料:對於保險產品來説,合同高於一切,除了核對個人信息,保障消費者利益的信息也要特別注意:

1)是否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的字樣;

2)保險公司合同專用章和所在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的簽字或蓋章是否清晰;

3)是否印有該保險公司客户服務電話及保單查詢方式;

4)看保單生效時間,應是精確到起止的年月日時分;

5)網上購買或激活的保單,應收到保險公司的短信或郵件承保通知,以及用電子保單登錄保險公司官網,能根據保單號自助核查出保單的真實性。

2、注意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合同中有幾個時間點非常重要,第一是猶豫期,一般產品的猶豫期是10-15天(自然日),銀保渠道的產品有20天,覺得不合適隨時可以選擇退保,只扣除合同的工本費,保費可全部退回;第二是等待期,一般等待期是90天,長點的是180天,等待期後出事理賠毫無異議,等待期內萬一發生理賠,易有爭議,有的是不理陪合同繼續,有的該項對應責任終止,有的甚至會終止合同;第三是寬限期,這個一般針對的是年度繳費,對於長期險來説,每年到了繳費期後多數都會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晚些交保費,期間保險責任正常,出險也會正常賠付。

3、完成回訪:回訪的最大意義在於維護投保人的消費者權益,保險公司和中介平台一般都會有回訪,或者是電話形式或者是線上完成,主要回訪的信息是核對投保人的信息和確認在投保過程中,銷售人員沒有對投保人進行隱瞞和欺詐,投保人配合完成回訪也是對自身的保護。

行車證入保險有異常怎麼處理

變更正確即可。

車輛保險和行駛證不一樣,為預防保險公司故意推託,最好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把錯誤的信息變更正確即可。

行車證是機動車行駛證的簡稱,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需要申請流程及驗審。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都有哪些?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有不在保障範圍內、疾病未達到理賠標準、沒有如實告知等原因。很多人在買保險這件事上猶豫不決,也許是聽到周圍的人説“買保險很容易,但理賠時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一般來説,保險公司不會無故拒賠,所有賠付的結果都是由合同來的。保險是雙方的行為,最大誠信原則是原則。當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時,保險人有一份“健康告知表”,上面陳述了想要你告知保險的內容,被保險人對於過去某一時期的共同病史,現在的狀況,醫療史時期的異常“在某一時期”,有的還對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和財務狀況提出要求。有一些人知道有這張桌子,但在保護的時候卻故意隱瞞,有些人真的不知道,但被推銷員坑了。除非是故意不知情,一般來説,投保人不知道和銷售員的故意行為,可以認為是保險公司培訓不到位。

很多人僅僅認為“買某某保險就夠了”,結果出了險卻得不到治理賠償,結果產生了糾紛。最常見的糾紛是由重病保險和醫療保險混淆造成的。如果你想買重病保險,你必須滿足合同的要求。如果你不符合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你自然不能付款。醫療險種屬於報銷型保險,規定醫院看病後可以報銷的,藥品可以報銷的不能報銷的,只有達到了報銷要求才能報銷,而很重要的一點是,醫療險報銷必須是在社保報銷後才可以報銷。所以,很多人只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是一般的小恙,或未達到大病保險索賠的範圍,並通過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這些費用。

被保險人脱險後,保險公司不會拒賠和拒賠,也就是説保險公司拉皮一般是條款瑕疵引起的理賠糾紛,保理過程中業務員違規指業所引起的理賠糾紛。另一個表現是保險公司非常可恥的,保險公司本身的條款或展示流程有問題,會觸發一些法律規定,即使投保人拿出證據,證明保險公司有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也要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賠償。保險公司還可以假裝聾啞人,故意把處理問題的問題拖入法律訴訟,一審,二審,高等審判。

很多朋友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錢,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肯定是故意的,其實不是這樣,有時候保險公司不是拒絕的過錯。假如説因為買錯了保險而導致理賠糾紛,肯定不能怪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職員讓你買保險時自己沒有買,也許現在買的保險還沒有全部準備出險,當被拒賠剛剛來找保險公司的錯誤時,這個拒賠的原因需要從自己身上找出來。例如,明明買的是車險,自己孩子生病住院卻要求車險給予理賠,這是由於對保險知識完全不瞭解導致的,稍微有點保險方面知識的朋友,知道車險在醫院生病是不會理賠的。這些情況當然不是保險公司的過錯。

小心百萬醫療險的“二審”,保司扣了續期保費竟然會拒賠,鬧心

保險各位都知道,就是當出現了疾病或意外風險的時候,為家庭和個人提供一定的抗風險能力,瀋陽的何女士也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 自己也算比較瞭解商業保險,知道重疾險有些情況不賠的“坑”,沒想到卻掉進百萬醫療險的另一個“坑”。

在2019年的3月份,何女士為他們一家三口,都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附加百萬醫療險。在何女士提供的中國人壽保險合同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何女士在2019年3月27日給家人購買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國壽祥瑞終身壽險》附加《國壽附加祥瑞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 合同生效期是2019年3月28日。

保險這東西,説的複雜一些,它的確是挺繁瑣的,為什麼呢?因為保險合同特別的厚,裏邊的條款特別多,同樣保險也是很簡單,為什麼?

只要你是 健康 體,並且通過了相關的流程之後,那隻要你交了這份保險接下來的保單就可以生效了。

我們大多數人生怕麻煩,一般都會選擇第二種“簡單”的購買策略,大致聽完業務人員的講解之後,交錢承保,收到保單正本合同之後一般也很少仔細研究,這是由於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發生。

誰買了保險也都不想用到這份保險,然而非常遺憾的是何女士的丈夫在 2020年6月因病住院了 。據何女士介紹,丈夫不知什麼原因就突然昏倒導致頸椎骨折,隨後到瀋陽的陸軍總院進行治療, 一共的治療費用在15萬 左右。

15萬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説,這都不是個小數目。何女士在丈夫康復之後,就帶着老公的這份保單來到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進行正常的理賠申請。

何女士本以為可以報銷這些費用,但沒想到卻得到了一個意外的消息,經過大概20天的等待, 保險公司通知何女士説你這個保險申請被拒賠了,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是:因何女士沒有告知自己的丈夫早在2019年的10月份有過相關的住院治療情況。

何女士説, 自己的丈夫去年確實在醫院進行過檢查治療,但因為醫療費不夠百萬醫療險1萬免賠額的報銷標準,所以就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自己覺得也沒有必要把這個情況告知保險公司,而沒想到這竟然成為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如今拒賠的主要原因。

一般對於這樣的糾紛,案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這份保單的銷售人員,該銷售人員在銷售這份保單的時候是否向何女士説明了該醫療險的保障責任和關於此款百萬醫療險對於這種情況下是如何規定的,都將對何女士的維權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何女士所購買的保險銷售人員不是別人,竟然是自己的兒子。

何女士説,因為自己的兒子當時剛剛入職中國人壽不到一個月,她一個是本來有買保險的打算,二是也想給兒子幫襯一把。

但雖然自己的兒子是業務員,不過因為才入職不久,對合同相關條款還沒有完全弄懂, 於是兒子就拜託自己的“師傅” 向何女士介紹這些險種的內容。

對於現在百萬醫療險因在生效期內 出險 是否需要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否有權利拒賠 。何女士和兒子也沒有找到相關的條款説明,兒子回憶公司也沒有提到過類似情況的培訓説明,當初“師傅”在介紹這款產品的時候也沒有提及這些內容。

隨後記者向其兒子的師傅電話詢問了相關問題:

“師傅”:拒賠這個事具體是什麼原因我還真不清楚

記者:那我在哪能夠清楚的得到答案呢,還有你在當初推銷保險的時候有沒有告訴她,在投保生效之後,投保人身體出現了情況,也需要向保險公司進行告知呢?

“師傅”: 這個保險不是我賣她的,是她兒子賣她的,後續的保險服務我不清楚 。

之後何女士説,自己從今年的6月末開始,就一直向中國人壽的官方客服反映情況,但到目前為止也沒整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被拒賠。何女士認為, 在購買之前,我是在 健康 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是核保完之後,才給我保的險,所以説我在後期得病了,我沒有必要非得告訴保險公司我的身體情況;而且保險公司也沒有人説過,以後有頭疼腦熱或者住院了,是需要向保險公司告知的;並且保險公司已經收取了我今年的保費。

當天下午記者與何女士一起來到了甦家屯區楓楊路40號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

很不巧,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全部都去外地開會,沒有得到接待 。趁這個時間,何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於9月2日出具的拒賠通知書:

為什麼説現在的保險公司銷售越來越不好乾,很多人調侃, 有的保險公司怕出事,有的保險公司怕你認字,當我們發現這句玩笑話成真的時候,也就沒那麼可樂了。

我簡單總結一下此次案件主要的經過:

2019年3月 ,何女士為丈夫購買中國人壽《國壽祥瑞終身壽險》附加《國壽附加祥瑞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

2019年10月 ,被保險人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骨質疏鬆,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穩定心絞痛,因治療費用未達到1萬免賠額,而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020年6月 ,被保險人再次住院治療,期間共花費15萬。

2020年10月 ,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百萬醫療險責任),保險公司因被保險人2019年10月住院,不符合該險種第二年續保核保的條件為由,拒絕承擔這次住院費用並退還2020年所交保費,合同終止(百萬醫療險)。

通過上面的案例,可能大家都會覺得這又是一起“保險公司耍流氓”的案例, 從何女士的遭遇和維權經歷來看,確實存在該保險公司“拖泥帶水”“介紹險種保障責任不明確”“第二次醫療險續保審核不明確”等問題,但是有的時候我們不能單方面只看媒體經過剪輯處理,甚至有劇本的報道,你要知道,作為有 社會 一定影響力的新聞報道,想要“偏向於”某個羣體是非常容易的。

保險公司拒賠糾紛歷來都是自帶“招黑”性質的熱門題材,歸其原因自然有其保險公司自身多年積累的“頑疾”,也有合同條款“陷阱”和一些管理問題但其實也有一些 社會 不公正的有色看待,其中最可怕的就是作為電視台這種影響力很大的組織“亂帶節奏”。為什麼我會這麼説,我通過以下方面對本次報道進行以下分析:

媒體一開始就犯了一個外行指導內行的誤導錯誤 ,其實這也是我們一些人都會“自認為”的一種對保險的錯誤認知,這個認知就是: 無論你是不是 健康 體,只要通過保險公司的“審核”之後,交了保險費,保險就生效,既然合同生效,那麼之後保險公司就沒有任何理由以投保前有既往病史也好,住院情況也好,甚至買過什麼藥等為由拒絕賠付。

我更是看到很多人在對保險理賠糾紛評論中,表明這樣一種共性的觀點:既然保險公司在投保前沒有調查投保人的身體情況,就等於承認投保人的身體情況,既然承保就應該履行後期出險的賠付責任。 不好意思,我們自認為的這種“常識”,在保險這裏就是根本錯誤的認知。

在保險投保的規則要求當中 ,在沒有觸發必要的“體檢”規則下(比如年齡很大的情況或者有不符合 健康 告知需要提醒保險公司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要根據合同中“ 健康 告知”的內容進行“誠實守信”的填寫,如果投保人不誠信或者隱瞞被保險人 健康 狀況,導致後期保險公司調查出投保人不誠信的證據,那麼拒賠的後果自然要 有 投保人自行承擔。

這裏還有很多人會説,那你保險公司就先調查在決定要不要承保不就行了。這話説的就很可笑,理由有三方面:

第一、保險行業本身就有成熟的投保流程體系 ,根據 健康 告知的內容,會觸發不同的應對機制。比如一些情況不能明確未來風險的就會提供體檢服務;一些情況不太好的,會做加費、延期或者責任免除的核保結果;對於從保險公司經驗上看,未來理賠風險很大的情況就會直接拒保。

第二、合同簽訂本來就要求投保人要誠實守信, 你玩心眼,遵守保險公司的投保要求的規則,卻讓保險公司直接出費用調查你?調查沒問題保險公司要多掏調查的費用;要是調查出來有問題,保費不僅沒收到,還要倒貼;就算保險公司以後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控制核保手段,產生的費用也一定會在保費中體現,那麼未來保費就一定會更貴,這樣多出來的費用一定就會轉嫁給 健康 體人羣,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第三、保險公司的投保規則都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玩 遊戲 不遵守 遊戲 規則也就算了,還想破壞 遊戲 規則,是不是有點説不過去了。

而之所以説這個報道有點“外行指導內行的嫌疑”就是搞錯了保險公司的投保規範性的要求, 保險公司的“核保”是屬於“出現出險的情況下”在進行“回追調查”的制度,並不是説投保通過保險公司“核保”保單就一定是有效的,保單有效的前提是客户確實履行了“誠實守信”的告知義務 ,如果存在隱瞞欺騙,合同自然就沒有效力,保險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在流程上並沒有什麼過錯。

而該報道缺少一項內容就是客户出險拒賠沒有優先先排查客户自身的投保是否存在問題 ,而只會“埋怨”保險公司的“不作為”,這本身就有失公正,如果客户存在“帶病投保”的事實,那作為有較大影響力的新聞媒體機構要怎麼收場?所以我覺得有些欠妥,之後我會進一步提出懷疑。

該報道介紹何女士此次出險拒賠的重點其實是想詢問關於“百萬醫療險第二年續保期內,被保險人身體先行發生變化,究竟影不影響保險公司履行後期賠付義務的責任”。 但這裏我們要注意的是,何女士丈夫之前住院的診斷上描述的疾病類型,就有很大的問題。

何女士丈夫於2019年10月份住院,診斷病例上寫明患有:強直性脊柱炎,骨質疏鬆,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穩定心絞痛。 稍微有點生活閲歷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四種疾病無論哪種都不可能是短期內形成的。

而何女士為丈夫投保不過在2019年3月份,究竟是否在購買保險前就已經有了相關疾病的情況或者説只不過一直“挺”着沒有去醫院治療;何女士究竟有沒有如實填寫 健康 告知,我們都不知道。 但保險公司根據自身“大數據”的理賠經驗和這些疾病的發生成因和時間上很自然有理由懷疑:何女士為丈夫有“帶病投保”的嫌疑,只不過媒體也沒有説,保險公司是否有確鑿調查的證據,我們也不知道,這裏我只是提供一種假設。

即便保險公司有所懷疑,但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自然以這個理由拒賠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那麼我們假設何女士丈夫確實符合投保時的 健康 告知,我們再來看這個百萬醫療險的相關續保要求。

何女士丈夫出險申請理賠,未涉及重大疾病的部分,説明所患的疾病沒有達到重大疾病險種的理賠條件,但既然產生了15萬的治療費用,又超過了百萬醫療險1萬免賠的賠付條件,通常情況下自然可以申請百萬醫療險的報銷,這也是為什麼我要強調購買商業保險一定要以重疾險+百萬醫療險為基礎,但是百萬醫療險也有需要我們消費者注意的地方。

報道中的糾紛, 主要討論的重點就是《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在第二年續保期內,是否保險公司可以因被保險人身體發生變化而單獨終止合同的權利。

歷來百萬醫療險的續保問題都是很多保險客户非常關心的,就怕在續保期內,身體發生了變化,保險公司不再承保,導致之後沒有了醫療險的保障。

而中國人壽的《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推出的時候就號稱自己是“超級社保”,那它的續保條款到底怎麼樣?

根據該合同條款第三條 保險期間和續保的具體條款內容如下:

這個內容確實挺專業,也挺繞嘴,我翻譯話就是: 這款百萬醫療險從時間上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首次投保,有效期為一年,如果首年出險該賠就賠,該合同終止;第二次續保時被保險人身體不能發生變化(包括住院、體檢異常、醫保卡買藥),並且繳納保費。之後到了第三年繳費開始,保險公司才不會因為被保險人身體發生變化而拒絕投保人續保申請,一直到被保險人80週歲。簡單來説,就是首兩年不能出險或者身體發生可以查到的變化,不然就不能續保。

所以造成何女士丈夫拒賠的根本原因就是,保險公司認為何女士丈夫不滿足第二次續保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審核同意的條件。 那問題就來了,這個條款如果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可能是對的,因為兩個條件有一個沒有滿足, 但保險公司審核同意的時間點是怎麼確定的? 要按照我們普通人的理解,應該是在收取第二次保險費之前, 至於是需要我們客户自行向保險公司告知身體變化情況,還是保險公司自主排查我們客户的身體情況並沒有明確的説明; 從客户角度來講, 既然收取了第二次的保費,那麼就應該默認為保險公司的審核是已經同意的了,自然要履行繼續保障的責任。

這就存在很大的歧義,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合同既然是保險公司出的,保險公司應該承擔合同條款爭議或者解釋不明確造成的後果,那麼我認為保險公司這次直接拒賠顯然就不合理 ,正確做法應該是這次要按照約定賠付何女士丈夫這次的住院相關費用,然後合同終止,不再提供續保應該是比較公正的做法。

其實類似何女士關於《國壽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A款》的這種情況在行業並不是個案,有些購買該險種的客户,第一年出險理賠後,就不能續保了;也有像何女士一樣,首年沒有達到理賠條件,但確實住了院,或者檢查出有高血壓、心臟病等慢性病第二年就被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

不光中國人壽的《如E康悦百萬醫療險》有這樣的續保“陷阱”,像友邦保險《智選康惠醫療》、新華保險《康健華貴》、泰康人壽《 健康 尊享》等第二年續保都有這樣類似的要求, 不過我們消費者不可能完全知曉這裏面的“坑”,於是一個角色就顯得尤為重要—保險銷售人員。

無論保險保障內容形容的多麼美好,也肯定有不利於我們消費者權益的地方 。而保險合同專業性強,條款眾多又晦澀難懂,光靠我們自己看合同顯然不現實, 這個時候銷售人員是否對我們購買的保險進行了充分且必要的説明和提示,就直接決定了我們保險使用的安全性和理賠糾紛怎麼來維權的重要性。

一位有經驗且對客户負責的保險代理人一定會對保險合同中對我們消費者不利的部分進行特別的提示和説明,讓我們消費者瞭解到對我們不利的因素 ,比如案例中,如果保險代理人在何女士購買前後,説明無論是重疾險還是百萬醫療險都儘量不要首2年出險也不要進行不必要的檢查,或者説首2年出險或者檢查異常會對我們消費者有哪些不利的影響,那麼我們自身就會多加註意,也就不會有這樣的糾紛。

如果保險代理人對我們合同中涉及對我們消費者不利條款沒有進行充分的説明和提示 ,那麼造成的理賠金糾紛自然該保險代理人要負有“主要責任”,承擔不了的或者已經離職,保險公司就要承擔相關責任。但這種糾紛通常都要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那麼該代理人處獲取的相關證據就是維權能否成功的決定性關鍵。

而好巧不巧的是,何女士的保險代理人是自己的兒子 。雖然何女士兒子強調向何女士介紹險種內容的是自己的“師傅”,但何女士兒子畢竟是銷售中“獲利”最大的銷售人員,自然要承擔對解讀保險合同不完全的“主要責任”。 如果是自保件想要維權的這種情況,就很難保障自身的利益 ,畢竟自己家人賣給自己的保險,不會存在“主觀”的故意,被自己人“坑”了,就很難讓別人“負責”。

所以説,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通過“增員”的方式,以招保險代理人的名義實際招的是“客户”本身,有些人也奔着“自己給自己銷售保險”達到買保險省錢的目的也樂此不疲的“入套”。

但是 保險可是需要非常強專業的行業,也並不是簡簡單單以為“看得懂”合同就可以做的行業 。何女士的兒子一定不會“坑害”自己的家人,我也相信他一定能看懂合同條款,但為什麼依然出現這樣的事情。這就説明 從事保險工作除了專業性以外還要有一定時間經驗的積累,沒有經歷過很多理賠案件的業務員是很難發現這些條款約定會對實際情況造成多麼大的影響, 你説連自己家的理賠都弄不明白,你怎麼相信他能服務好客户呢?

首先通過前文的敍述, 何女士究竟最後能否得到理賠要看以什麼前提為條件。

如果保險公司調查出何女士丈夫在投保前就有相關既往病史或者體檢異常甚至醫保卡購買相關藥品的證據,那麼不用説,一定是退還所交保費拒賠。

如果何女士確實不存在“帶病投保”的情況投保,遭遇這種因不明確合同條款帶來的理賠糾紛,我們就要看責任在誰。 如果銷售人員不是何女士兒子,那麼只要有證據證明是銷售人員沒有向何女士告知相關不利條款的情況,可以通過協商、投訴、起訴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最好的結果就應該是保險公司賠付這次住院花費並解除百萬醫療險的合同,並不再提供續保的服務。

但銷售人員是何女士的兒子就另當別論,因為銷售人員與客户存在利益共同的關係,誰能保證是不是一家商量好的, 不過即便如此依然可以維權投訴,理由就是保險公司收取了第二年的保費,視同保險公司已經同意客户續保的請求。

這種情況在找保險公司協商顯然沒有什麼用處了,只能通過銀投訴或者直接起訴到,以保險公司收取第二年保費為由,讓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賠付責任。

最後的結果就是,何女士一定可以拿到理賠金,但百萬醫療險續保是不可能的了。

我一直強調購買商業保險一定要選擇重疾險+百萬醫療險的搭配 ,這樣可以保證一旦出險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標準,附加的百萬醫療險起碼可以承擔大部分高昂的治療費用問題。但 百萬醫療險也不是沒有“坑”的,就比如案例中何女士購買的這款百萬醫療險續保存在“二次審核”的問題。

其實現在很多可以單獨購買的百萬醫療險基本都不存在“二次審核”的問題,至於為什麼中國人壽還有這樣的百萬醫療險還作為“主力”搭配險種推薦那就不清楚了。

保險合同確實條款複雜,內容眾多,稍不注意就很有可能導致我們消費者的利益受損 ,你説中國人壽牌子還不夠大嗎?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只能説產品本身誰都沒有能力改變, 但作為保險銷售人員是不是在銷售保險的時候要盡到對我們不利的條款進行充分的説明;而作為消費者我們同樣要知道,我們不僅要了解購買的合同都管什麼,還要知道哪些是不管的,或者是對我們不利的。

保險不同於其他商品,出現了問題大不了不要或者換個東西替代,而保險不同,尤其是百萬醫療險。 身體已經發生了變化,醫療險不賠本來就夠鬧心如果還不提供續保服務,未來的住院費用風險就只能自己承擔,我們誰也不想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而目前你又不能保證碰到對自己負責的代理人,所以更多的時候還是需要 我們消費者自己有“辨別”的能力,抓住產品核心的缺陷,在 健康 的時候一定要多進行比較和諮詢,千萬別怕麻煩,以免給自己未來留下“後患”,那就真的晚了。

買保險需要核保嗎,怎麼操作?

買保險通常都是需要核保的。一般是先要填寫一份健康告知,然後無異常就可以正常投保,有部分情況的話,就會進入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的階段。

下面學姐就以重疾險凡爾賽plus重疾險為例,帶大家一起看看這整個流程是怎麼操作的。

首先點擊進入凡爾賽plus重疾險投保鏈接的界面,然後根據界面的信息設置好被保人的年齡、性別、保額和繳費期限等信息。

設置好以後,點擊右下角的“立即投保”。然後就會進入健康告知的流程,來確認被保人是否可以投保這份產品。

如果有小夥伴不瞭解什麼是健康告知的話,可以看看這篇: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看完健康告知的全部內容,確認自己是否有健康告知上面所提到的內容,如果全部都沒有就選擇“以上全否”,如果有一些內容是和自己相符合的,就選擇“部分是”。

在這裏學姐要提醒大家一句,一定要進行如實告知,不要選擇隱瞞。如果最後因為沒有如實告知導致不能獲得理賠,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過健康告知,學姐也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小技巧,大家可以收藏一下:投保時,健康告知有什麼小技巧?

如果選擇的是“以上全否”就可以正常投保這份保險產品了。

如果是“部分是”,就會進入智能核保的界面。大家再根據它所提到的情況選擇是或否就可以了。

填寫完畢後進行提交,然後選擇具體是哪一類,點擊確定,然後會再次詢問具體的情況,後續就會根據實際情況得出是否能夠進行投保的結論。

以上就是健康告知和智能核保的相關內容,除了智能核保以外還有人工核保。健康告知異常也可以選擇人工核保(如有),我們提交相關的資料給到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這種一般要在三個工作日才能得出結論。

整體投保的流程差不多就是這些步驟,整體非常的簡單,我們只要根據上面的信息一步一步的來就可以了。最後,如果有小夥伴對於上述所説的這款凡爾賽plus重疾險比較感興趣的話,也可以看看這篇關於它的測評文章:凡爾賽plus重疾險重磅迴歸,深度測評買前必看!

以上就是我對該問題的所有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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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投保要注意什麼?怎麼投保?

網上投保,對於投保人來説,可靠的購買渠道是首要關鍵。正規的網購渠道通常有幾種:保險公司官網、app、微信公眾號、保險超市平台等。

因此在選擇網上投保時,一定要認準合規險企提供的渠道,收到電子保單後及時到保險公司官網驗證。

其次,網上保險產品眾多,各有所長,很多消費者往往把產品價格當作重點比較,其實,價格只是一方面,

以下一些因素也需要我們注意。

一、品牌,正如前文所説,可靠是最重要的,選擇可靠的保險公司,才能確保獲得優質的保險服務。不同保險公司在免賠額、保障範圍等產品條款方面都有所差異,比如有的醫療險產品無免賠額、投保年齡寬泛,而有的產品則設置了一系列條款,倘若發生保險事故,兩種產品對被保險人的保障力度也是不同的。

二、服務,有的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會附加一些增值服務,例如健康管理、就醫綠色通道、理賠協助等;同時互聯網平台上也有即時出單、在線變更保單生效日等便捷功能,消費者可以對比選擇服務較好的平台購買。

通過以上幾點做好選擇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投保。

相比傳統渠道,網上投保的流程更加自助、透明。消費者可直接在產品頁面瞭解產品詳情及條款,按照步驟錄入必要的投保信息確認購買,即可完成保費測算、保單生成、網上支付等一系列投保流程。

網上投保生成的是電子保單,很多投保人對電子保單的有效性還存有疑問。實際上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保險公司官網輸入電子保單號同樣可以查詢投保信息。電子保單通常會以郵件形式發送,為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完成投保後可以將電子保單發送給親人備份,或是打印出來妥善保存。

網上投保與傳統方式投保本質上並沒有區別,只要選擇可靠的平台,購買合適的產品,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障,並享受網上投保帶來的方便快捷。

保單貨款功能使用出現異常

保單貨款功能使用出現異常的原因如下

保單失效或期間繳費異常。

保單貸款流程

【1】申請:持有效的保單、身份證原件、銀行卡等資料到保險公司櫃面提出申請。

【2】審核:工作人員會對資料的真實性、保單的現金價值、申請者本人的身份、本人的收入狀況、本人的信用等方面因素進行審核。

【3】下款:審核通過後即可下款,保單貸是本質上是一種質押貸款,下款數額一般是保單現金價值的80%或者70%。需要注意,辦理保單貸時,保單貸款必須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請,不允許委託辦理;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保單不能辦理質押貸款。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登記信息異常怎麼回事

法律主觀:

為了解決人們的就醫問題我國有不少的醫療保險,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針對的對象是: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一、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需要帶些什麼材料提供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複印件:1、未滿18週歲的人員:《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16週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2、18週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户口簿》(户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3、18週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4、低保對象:《户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理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於相應時間內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次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2、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填寫《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4、對當月受理的申請材料,社保所應在當月及時上報區醫保中心。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錶》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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