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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14週歲以後是叫作婦女嗎

女性14週歲以後是叫作婦女嗎

導語:在人們以往的認知裏,婦女是指年齡偏大的女性,但這種想法其實是有一些對婦女的誤解的。那麼,女性14週歲以後稱為婦女嗎?女性14週歲以後是叫作婦女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準備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女性14週歲以後稱為婦女嗎

在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

在現實生活中婦女通常是指有孩子的女性。

在官方辭典中,婦女成年女子的通稱。這裏不僅僅是指已婚婦女,而大於14週歲的女性稱為少女,14歲以下(含本數)的女性稱為幼女,7歲以下的女性稱為兒童。

而在我國法律的概念上,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統稱為“幼女”。14週歲以上的女性被稱為“婦女”。

婦女的定義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不單純指已婚婦女,不單純指已婚婦女,在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

兒童時期處於人生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對兒童的培養直接影響着兒童以後的生長髮育過程。包括知識,思想,價值觀,世界觀等等在這個時期都是處於一個啟蒙的階段,所以對兒童的培養受到了家長和社會各界的重視,兒童的培養關乎一個家庭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

婦女的權益有哪些

國家的法律規定了婦女有六項合法權益,包括:

(1)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

政治權利是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2)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

文化教育權利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和職業培訓,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質和知識水平的權利。

(3)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

勞動權利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包括勞動就業權、擇業權、勞動報酬權、民主管理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衞生保護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等。

(4)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財產權包括:1、根據民事關係產生的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如:承包經營權、採礦權記憶負債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2、因勞動關係產生的勞動報酬權,夫妻間的撫養權、財產繼承權、贍養的權利等。

(5)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人身權利即法律賦予公民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不具有直接產權內容的權利,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包括人格權與身份權。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婚姻自主權等。身份權包括親屬權、監護權、榮譽權、製造者身份權等。

(6)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這一權利主要表現在:在結婚與離婚方面,婦女的權利與男子平等;在夫妻關係方面,妻子的權利與丈夫平等;在父母子女方面,母親的權利與父親平等,女兒的權利與兒子的權利平等;在祖孫、兄弟姐妹關係方面,女性的權利與男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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