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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魚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合理嗎

快魚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合理嗎

快魚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合理嗎:答案是不合理。

快魚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不合理,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是放假日,僱主不得安排加班。

快魚如果定週六週日為加班日,就意味着在國家規定的休息日進行工作,這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而且,即使公司需要排班在週末進行必要的工作,也應該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比如需要通過調休或者額外支付加班費等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並且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決定,不能單方面決定讓員工上班。

因此,快魚將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是不合理的,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應該依法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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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使公司需要排班在週末進行必要的工作,也應該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比如需要通過調休或者額外支付加班費等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並且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決定,不能單方面決定讓員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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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使公司需要排班在週末進行必要的工作,也應該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比如需要通過調休或者額外支付加班費等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並且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決定,不能單方面決定讓員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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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魚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不合理,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是放假日,僱主不得安排加班。快魚如果定週六週日為加班日,就意味着在國家規定的休息日進行工作,這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而且,即使公司需要排班在週末進行必要的工作,也應該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比如需要通過調休或者額外支付加班費等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並且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決定,不能單方面決定讓員工上班。因此,快魚將週六週日定為加班日是不合理的,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應該依法進行調整。

快魚店剛上班壓工資嗎?

跟老闆問候好啊,最好説明不壓工資才做

快魚的外勤工資待遇

薪資高,休息充足。

1、薪資高,快魚的外勤員的工資在4000-6000元,有年薪,五險一金。

2、制度好,制度方面週六週日雙休,日常不加班,有充足的休息時間。

女朋友在快魚上班的,最後必定分手

在快魚工作。你就要做好準備。我很我老婆結婚幾年了。她快魚上班差不多有3年了。基本上一年難得見幾次面。快魚這一點真心不好。越調越遠。工作也沒有加班工資,任務完成才有提成,沒有完成拿底薪,那麼累,才幾千塊。還要自己吃自己的,外面的東西吃多了對身體也不好。這樣下去,快魚遲早關門,本來現在關門的快魚店也不少了。然後快魚公司對於員工也只有對兩廣地區的員工好一些,除了這些地區的快魚員工要求也嚴格些,待遇還沒那麼好。一個快魚員工,因為工作,家庭都放棄,這樣的快魚領導,沒人性。

大家小心,快魚是洗腦教育,女朋友近快魚不到二個月,媽的,來了句快魚能給她帶來一切,草,過年都不回家

是的,我在快魚上過班,那個時候不管是員工還是店長都去培訓,連着培訓幾天,早上八點不到培訓到晚上七八點,中途幾乎沒有休息。提成是均提,壓力特別大,完不成銷售業績還罰錢,天天義務加班。月底有時候差一兩萬沒有達標,就讓我們買衣服。然後店長也買,一個人買四五百,有時候店長自己能買好幾千的衣服,她們已經感覺掙不掙錢無所謂,只要能達標,領導誇獎。那時候剛下學,你讓我現在想想打死都不會去。她們主要是給你説,好好幹到時候分店鋪,快魚上市能分紅。當上區長一個月好幾萬,就這樣忽悠你給他買命。想想和傳銷有區別嘛

快魚服裝店工作半年,離職要扣一個月工資,當初説的好好的工資全發,人騙去了就什麼都變了……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追問我10號離職報告的,公司説幹到月底,工資全部結完走人,然後結工資説扣一個月工資,快魚店能活到現在真的不理解

追答

去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問:我在快魚裏面上班,剛開始去應聘的時候,店長跟我説,沒做滿三個月就辭職的話,是要扣

實話告訴你,去為這一兩千元告一家公司不值得,而且你不懂將來你説不定會發現快魚的優點,會再次回來上班。而且的確你沒上滿三個月,自然扣你只上了一個月班的工資,那你只可以拿到10天工資,我也做過短時間導購,你做了一個月的導購,肯定是生手,你以後會發現自己這一個月學到的以後很容易用得到的“知識”,而且朋友同時也發現你變得開朗健談了追答快魚是願挑戰銷售能力的好地方

追問我以前就是做導購的,做了幾年了,上個月才進快魚,不做的原因也是因為動不動罰款,天天寫總結,檢討,什麼都罰款,每天沒完成店長規定的業績罰款,什麼都現金罰款,一個月都罰了差不多200多塊錢我們,辭工的不止我一個

快魚服飾連鎖去那裏上班怎麼樣啊

工資不高。一個月幾十萬業績,完成有提成,沒完成拿底薪,1000-2000店長2000-3000日日夜夜加班,提升空間是大,因為缺人,人員流失大,調你去天南海北。以後就別想回家了。

有在快魚店被坑過的嗎?我工作半年多辭職剋扣一個月工資,快魚真的很垃圾!

剋扣拖欠工人工資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

普及辭職知識: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申請支付令,人民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 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 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敍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5、 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説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儘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儘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 萬人點讚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温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餘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餘汗矣,餘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餘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温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歎,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歎,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温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衞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温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説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 2、 餘今請辭,心有慼慼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遊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歎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

《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采薇。歲歲,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裏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論述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事處計生辦蓋章;户口在農村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 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户,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户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籤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籤合同的,違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係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係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係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上班壓力大 一週休息四天 如果不拖班每天工作最少最少8個小時 在快魚工作真的受不了了

不裝不行麼?

我們一個月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十個小時以上,多的時候十三個小時,是正常現像,多數工廠少誼十個鐘頭,從沒休息天,除了發工資的晚上不用加班。

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

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

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招人固然重要,但是留人也很重要。特別是小型企業的流失率總是居高不下,這除了是薪酬低以外,還有就是企業不會留人!那麼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呢?

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1

一、低底薪+高獎金

小型企業雖然難以承擔很高的固定底薪,但是企業可以設置好績效考核,給足夠的高百分比提成和獎金啊。

無論是銷售人員是技術人員,只要該員工能幫公司賺錢,公司也應該給他們足夠的獎勵,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概念。

從創造的收入或利潤中提取較高比例的獎金,不僅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還能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價值收入。

二、在職培訓+培養人才

大多員工都是有一定的遠見的,他們看到的不僅僅是現在的薪酬狀況,更想得到是未來的發展“錢”(前)景。

企業可以開展定時定期的在職培訓,主要培訓內容以不同部門的不同需求來決定。

鼓勵員工不斷學習和考證, 同時HR還可以幫忙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讓員工不為未來感到迷茫。

三、感情牌+小禮物

感情留人,人人都有感情。

尤其在中國這個人情味很濃的國家裏,從感情的角度入手,在企業創造一種讓員工有家的感覺,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除了在平時相處的態度上,對員工表示足夠的善意和喜歡之外;在逢年過節的時候,也要發點禮物或者購物卡的表示一下。

你一句話不説,一個字不提,員工會覺得我在這裏就是被利用的機器,該走還是會走,絕不留情。

四、加班時長+休息時間

很多公司都會有加班習慣,其實也不是不可以,不過建議嚴格控制加班時長(加班人數不多,可待在公司的加班時間過長,不僅對員工不好,對公司的水電資源也是一個大的耗損),如果沒有按時完成業績的按照績效比例執行。

如果加班了,那就要記得加班工資或者加班補休,都得記上。

除了加班問題,還有就是休息時間,一般雙休得人心,平時放假跟着國家法定節假日走。

如果是比較特殊的行業,往往是別人休息的時候業績才最多的.話,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五、相互談心+集體活動

企業要有安排用人部門領導,定期找員工談心的規定。這樣子做不但可以瞭解員工思想動向、最近工作狀態,還能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可度。加強公司內部的凝聚力。

除了要談心之外,還要多舉辦集體活動,開展文藝活動,同時最好以家庭為單位(可帶家屬)來參加,讓家屬也成為企業的一份子,當有員工想離職的時候,家屬也會想起企業的好,幫企業説上幾句話。

修訂勞動合同,對做完3年以上的員工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六、物質激勵+升職吸引

物質激勵對於員工來説,無疑是一件超nice的事情了。企業可以通過如發放工資、獎金、津貼、福利等手段,給優秀的員工提供物質激勵,鼓勵員工工作。

小型企業的部門和崗位設置靈活,對於期望職位和頭銜提高的人才,可以“因人設崗”。小公司雖然不能給人才“鍍金溢價”,但可以給人才職位和頭銜溢價呀。

小公司如何留住員工2

一、留人的實用辦法

(1)給予合理的薪資待遇,並且提供明確的崗位要求;

合理的薪資待遇是留人的關鍵,如果你的薪資待遇比其他地方低太多,即使你們的公司文化在吸引人,也留不住人,在城市裏,活都活不下去了,如何跟你談論理想和未來。

(2)給予員工培訓學習的機會,讓員工有提升自己的空間和機會;

給員工升值的空間,讓員工在公司除了工作之外,還能自我提升,對未來充滿希望也是留人的關鍵。

(3)給予員工一定的權限,讓員工發揮最大的優勢;

在大公司,員工真的只是員工,只需要按部就班做好自己的那部分工作就可以了。但是在小公司,最主要還是給一定的權限,讓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

(4)給員工一個晉升通道,讓員工有成就感;

小公司最好要有一套較好的晉升規定,做了多少業績就可以晉升什麼崗位之類的規定。很多人都是寧當蛇頭不當龍尾的。小公司也要增加一點內部競爭的意識。

(5)增強入職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讓員工有主人翁意識;

讓員工認為公司是家,是温暖的港灣,這樣子誰還想離開?

(6)突出公司發展前期學習東西多,負責東西廣,職位上升快

公司都是從小到大,還要跟員工講明小公司的好處,那就是快速成長期你的職位空缺會多,創業型公司學到的東西也多。

二、為了留人,公司有哪些可以改善的地方?

(1)公司領頭人要起帶頭作用

老闆的個人魅力,是否能讓員工感受到跟你能有未來,如果老闆本身就是個無法創造未來的人,那有思想的員工是不會留住的。

作為公司領頭羊,你不要小看自己的事業,暫時的小公司不代表以後的小公司,員工是否留得住,老闆的自信很重要。

(2)薪酬結構要合理

小公司沒有過多的福利,也沒有太耀眼的光環,也沒有讓員工自豪的品牌。那就從最原始的求職者的思維去留住員工。薪水方面設計的有競爭力。如果公司小,沒品牌也沒薪水,員工流失就屬於正常了。

(3)招聘別“貪大求全”

中小公司在選人、用人時,很多都存在“貪大求全”、追求虛榮的誤區,總是把學歷、經歷、年齡、性別甚至容貌等列為首選或者必選——這其實是一種怪圈。很多中小公司,往往不顧公司自身實際,到人才市場招聘,動輒就是“國家重點院校畢業,本科或者研究生學歷,工作X年以上”…… 12下一頁

等到公司把符合條件的所謂“人才”招聘到公司之後,才發現,高學歷的,不見得有高水平;長的好的,不一定能力強。而自己為了招聘這些人才而卻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以至公司花了錢,而卻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4)內部外部培訓要結合到位

員工找工作最原始的需求就兩點,賺錢和學習。錢要賺到,也要幫助員工提升。內部外部培訓結合很重要。員工學習後能力提升,幫助他們賺到更多的薪水,同時也會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

(5)人性化的管理制度

制度稍微寬鬆,小公司的制度不需要太過複雜,一些能力好的人,對於太過複雜的制度都會反感。公司小,以利潤為第一,如果能為公司創造巨大的價值,個別人個別情況對待。這種也是初期留住能創造業績但是個性強員工的額一種方法。

(6)做好人才栽培工作

培養新人的模式:師傅帶徒弟、分隊作戰

培養有意願成長、學習的人成為高層管理人員;培養想成為合夥人的,追求發展的人。

(7)搭建好“人盡其才”的平台

中小公司相比於大公司,平台和機會的吸引力稍顯劣勢,因此,要想更好地留人,讓他們更好地發揮聰明才智,給其搭建施展空間的平台至關重要。其實,對於中小公司來講,老闆更多地要扮演一個“導演”的作用,你把各種舞台道具、場地、角色分配等籌備好,至於如何唱戲和表演,那是職業經理人的事情。

(8)創導一種公開、公平、公正的用人環境

很多中小公司之所以留不住人,跟缺乏舒心而讓人愉快的良好用人環境有很大的關係。一些中小公司也知道人才對於公司的重要作用,但卻由於忽略細節,導致新員工心理失衡,最後不得不走到“分手”的地步,人才都已經走了,而很多老闆往往還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我出的薪水在行業裏不低啊,為什麼他走了呢?”殊不知,不公平的待遇是導致經理人與公司“離婚”的根本原因。

總之,中小公司的選人、用人,與規模實力強大的公司集團有很大的不同,作為中小公司,一定要結合自己的企業實際,用戰略眼光去看待人才,去使用人才,力所能及地提供人才需要的良好工作環境,構建公平、公正的用人機制,用自己獨有的公司資源留住人才,只有擁有了人才,中小公司才能走的更遠,做的更強,更大,才能在“大魚吃小魚,快魚吃慢魚”競爭狀態下,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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