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會計核算制度

會計核算制度是對會計核算過程中的各項具體會計工作的操作原則和方法作出的規定。會計核算制度的內容包括:會計憑證的取得、填制、審核和錯誤更正的規定;會計科目(賬户)的設置和運用的規定;會計記賬方法的規定;會計記錄文字、會計期間和記賬本位幣的規定等。

會計核算制度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關於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應當從兩個方面加以理解:一是這一行為的主體是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主體,既包括填制原始憑證的主體,也包括取得原始憑證的主體,即出票人、收票人。

二是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既包括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程序不符合規定,如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不出票,出票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票據代替自己的票據,向收票人出具空白票據由其自行填寫,收票人向出票人以外的第三人索取票據或者購買票據等,也包括填製取得的原始憑證的內容不符合規定等。

TAG標籤:會計核算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