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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未成年是幾歲

法律上的未成年是幾歲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不滿18週歲的自然人都屬於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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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護法是多少歲

一、未成年人保年齡是多少歲

1、未成年人保年齡是十八週歲。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依此規定,未滿18週歲的人均為未成年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城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第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

國家採取措施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八條

縣級以上應當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經費納入本級預算。

第九條

縣級以上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承擔,省級也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

二、未成年人保護規定有哪些

1、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

2、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户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3、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未成年人是指多少歲

法律主觀:

未成年包括十六歲的少年。根據法律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和未成年人並不衝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法律上的未成年界定

法律上的未成年界定是指十八歲以下的自然人。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可以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具體如下:

1、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2、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十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5、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未成年人適用緩刑制度如下:

1、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未成年罪犯根據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悔罪表現好,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免予刑事處罰: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

(2)防衞過當或者避險過當;

(3)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

(4)共同犯罪中從犯、脅從犯;

(5)犯罪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

(6)其他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

3、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使用緩刑,同時在符合緩刑的條件下應當優先適用緩刑,保證未成年人的成長。

未成年人立案注意事項:

1、未成年立案不需要監護人陪同。但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2、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3、到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認為辦案人員在訊問、審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意見;

4、訊問筆錄、法庭筆錄應當交給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閲讀或者向他宣讀。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18歲以屬於未成年年齡,但在刑法中,已滿十六週歲的犯罪人已經可以承擔部分刑事責任;在民法中,年滿16週歲,且以自己勞動收入生活的,也視為成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對未成年犯罪人的訊問與審判】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到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認為辦案人員在訊問、審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意見。訊問筆錄、法庭筆錄應當交給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閲讀或者向他宣讀。

訊問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有女工作人員在場。

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進行補充陳述。

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適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

法律規定未成年的年齡是多少

法律規定未成年的年齡是不滿18週歲。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1、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2、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3、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4、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5、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6、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7、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8、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9、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

10、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2、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3、放任、唆使未成年人蔘與邪教、迷信活動或者接受恐怖主義、主義、極端主義等侵害;

4、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5、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

6、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絡信息等;

7、放任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8、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

9、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10、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11、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行為。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的年齡是不滿18週歲。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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