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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散文《大道上(節選)》原文及鑑賞

[齊]宣王好射,説人之謂己能用強也①,其實所用不過三石②,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試之③,中[關]而止④。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⑤?”宣王悦之。然則宣王用不過三石,而終身自以為九石。三石,實也;九石,名也。宣王悦其名而喪其實。

先秦散文《大道上(節選)》原文及鑑賞

齊有黃公者,好謙卑。有二女,皆國色⑥。以其美也,常謙辭毀之⑦,以為醜惡⑧。醜惡之名遠布⑨,年過而一國無聘者⑩。衞有鰥夫失時(11),冒娶之(12),果國色。然後曰:“黃公好謙,故毀其子(13),妹必美。”於是爭禮之(14),亦國色也。國色,實也;醜惡,名也。此違名而得實矣。

楚人[有]擔山雉者(15),路人問曰:“何鳥也?”擔山雉者欺之,曰:“鳳凰也。”路人曰:“我聞有鳳凰,今直見之(16),汝販之乎(17)?”曰:“然。”請買十金,弗與。請加倍,乃與之。將欲獻楚王。經宿而鳥死(18)。路人不遑惜金(19),惟恨不得以獻楚王。國人傳之,成以為真鳳凰,貴欲以獻之(20),遂聞楚王(21)。楚王感其欲獻於己,召而厚賜之,過於買鳥之金十倍。

魏田父有耕於野者,得寶玉徑尺(22),弗知其玉也,以告鄰人。鄰人陰欲圖之(23),詐之曰:“此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24),弗如復之(25)。”田父雖疑,猶錄以歸(26)。置於廡下(27)。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稱家大怖(28),復以告鄰人。鄰人曰:“此怪之徵(29),遄棄(30),殃可銷(31)。”於是遽而棄於運野(32)。鄰人無何盜之(33),以獻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34)。玉工望之,再拜卻立(35),曰:“敢賀大王得此天下之寶,臣未嘗見。”王問其價。玉工曰:“此無價以當之,五城亡都(36),僅可一觀。”魏王立賜獻玉者千金,長食上大夫祿(37)。……

【註釋】 ①説:同“悦”,喜歡。強:硬弓。 ②石:古時重量單位,一百二十市斤。又讀dan。用作容量單位時。則十鬥為一石,同“擔”。 ③引:拉,開弓。 ④中關(wan 音彎):把弓拉開到一半。⑤孰:誰。是:這個。 ⑥國色:一國中最美的女人。 ⑦謙辭:謙卑的話,客氣話。毀:貶損。 ⑧醜惡:相貌醜陋。 ⑨布:傳播。⑩年過:過了應該結婚的年齡。聘:訂婚。 ( 1 1 )鰥(guan)夫:無妻男子。失時,過了結婚的年齡。 ( 1 2 )冒:冒然。 ( 1 3 )故:故意。子:指女兒。 ( 1 4 )爭禮之:爭着向他求婚。 ( 1 5 )山雉:野雞。 ( 1 6 )直:同“值”,碰上。 ( 1 7 )販:賣。 ( 1 8 )經宿(xiu):經過一夜。 ( 1 9 )不遑:不暇,來不及。惜金:可惜他花的錢。 ⑩貴:讚賞。 ( 2 1 )遂聞楚王:於是報告楚王。 (22)徑尺:一尺見方。 (23)陰:暗中。圖:謀取。(24)畜之:藏起來。弗利其家:對家中不利。 (25)復之:送回原處。 (26)錄:收取。 (27)廡(wu)下:廊房之下。 (28)稱家:舉家、全家。大怖:特別害怕。 (29)徵:應驗。 (30)遄(chuan)棄:趕快拋棄。(31)殃:禍。銷:銷除。 (32)遽(ju):急忙。 (33)無何:沒有多久。(34)相:察看。 (35)卻立:退後站着,表示恭敬。 (36)五城之都:即五座都城。 (37)食:享受。上大夫。古代爵位名稱,低於卿,高於中大夫。祿:俸祿。

【今譯】 齊宣愛好射箭,喜歡人家説自己能用硬弓,其實他所用的弓不過三石之力;他拿去給身邊的人看。身邊的人都拉弓試一試,把弓拉到一半就不拉了。都説:“這弓不下九石之力,不是大王誰能用這樣的弓?”宣王聽了很高興。然而實際上他所用的弓不過三石,他一輩子卻自以為那是九石之弓。三石,是實際力量;九石,不過是虛名。宣王喜歡的是虛名。卻不知道自己的真實力量。

齊國有位叫黃公的人,總愛謙卑。他有兩個女兒,都是天姿國色,正因為她們長得美,黃公就常常説謙虛的話來貶低她們,説她倆長得醜陋。於是,醜陋的名聲傳播很遠,以致過了婚齡全國竟沒有人向她求婚。衞國有個光棍漢,早過了結婚年齡,冒冒失地娶了黃公的女兒,發現原來是天姿國色。然他就對旁人説:“黃公喜歡謙虛,故意貶損自己的孩子。大姑娘的妹妹必定是很美的。”於是人們便爭先恐後送聘禮求婚,果然也是天姿國色。姑娘長得美,這是實際情況;説她們醜陋,那是虛假的名聲。這位光棍漢不計較醜陋的名聲,然而卻得到真正的美女。

楚國有人挑着一支野雞,一個過路人問他:“什麼鳥呀!”那個挑野雞的人欺騙他説:“是鳳凰。”過路人説:“我聽説有鳳凰,今天正好碰着見到了。你打算賣它嗎?”那人説:“是的。”路人出十金要買,那人不給。又加了一倍,便賣給了他。他想獻給楚王,過了一夜,野雞死了。路人不去考慮花了錢可惜,只是遺憾不能把活鳳凰獻給楚王。於是一國的人紛紛傳説這件事,都以為是真鳳凰,尤其讚賞路人想把鳳凰獻給楚王的忠心,便報告給楚王。楚王為路人獻鳳於己之心所感動,於是召見他並且給予豐厚的賞賜,其價值超過買鳥的錢十倍。

魏國有個農夫在野外耕作,得到一塊一尺見方的寶玉,然而卻不知道是寶玉,便告訴鄰居。鄰居心裏想謀取這塊玉,欺騙他説:“這是塊奇怪的石頭,收藏起來對家裏不利,不如送回野外去。”農夫雖然有些疑心,還是拿回家來,放在廊房之下。這天夜裏寶玉大放光明,把整個屋子都照亮了。農夫全家十分恐懼,又去告訴鄰居。鄰居説:“這就是那石頭作怪的徵候了,趕快扔掉它,那樣可以銷災。”於是農夫急忙把寶玉扔到很遠的野外。沒有多久,鄰居偷取了這塊寶玉,拿着獻給魏王。魏王找玉工來察看。玉工望見這塊寶玉,拜了兩拜,後退幾步,恭敬地站着,對魏王説:“恭賀大王得到天下之寶,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寶玉。”魏王問能值多少價錢?玉工説:“這是無價之寶,給五座城池,只能看一眼。”魏王立刻賜給獻玉者千金,並且長期享受上大夫的待遇。

【集評】 明·餘同麓:“此篇(指《大道》上)先敍事而後斷案,古人運筆不一也。”(《諸子匯函》卷八)

明·許應元:“説譽、好謙,喻名實也。數段引證,各極其趣,而詞氣激切,亦深有裨於世教者。”(《二十九子品彙釋評》及《歷子品粹》)

明·王守仁:“買雉、獻玉,喻是非也。二事實皆戲詞。”(《歷子品粹》卷十一)

明·焦竑: “長譬廣喻,不煩其詳。古人文唯取其達意,類如此。”(《二十九子品彙釋評》)

明·全天敍:“雉非鳳也,而卒以風售厚利;玉至寶也,而適以速疑怪。諺雲:假金費多鈔,真金賣無錢。此之謂乎?觀此二事,足發一歎。(《歷子品粹》卷十一)

明·湯濱聲評(田父得玉):“今世猶多以魚目笑王,而攘人之有者往往顯榮。”(同上)

明·焦竑曰:“連引四個典故,以證是非失實,的有意見。”(《諸子折衷匯錦》)

清·白雪齋“齊王好射”一節:“借敍事為議論,淮南亦學此法,彼卻宂而不倫。”(《十三子全書·尹文子》)

【總案】 這幾則寓言故事,主旨都在於批評名實相違的不良現象。

《尹文子》認為:“善有善名,惡有惡名”,不可相亂。“宣王好射”,是對只圖虛名而不求實際,喜歡阿諛奉承,結果自欺欺人者的尖鋭批判。“黃公好謙”是對故意謙損,以致造成嚴重後果者的善意諷刺。“擔山雞者”説明,虛假的東西在特定條件下,也可能弄假成真。“田父得玉”,則表示,美好的東西可能被認為是怪物而拋棄。作者緊接上文之後指出,天下萬物皆有是非。然而“是雖常是,有時而不用(如寶玉被誣為怪物);非雖常非,有時而必行(如山雞被當成風凰)。故用是而失有關(如田父),行非則得有關(如路人)。是非之理不同,而更興廢,翻為我用(如鄰人),則是非焉在哉!”作者對當時社會上是非顛倒的現象顯然不滿,所以他主張正名實以定是非。“今萬物俱存,不以名正之則亂;萬名俱列,不以形正之則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這就是他提倡形名之學的目的所在。其態度是積極用世的,與莊子否認是非的相對主義有本質不同,跟孔子的頭腳倒置的以名正實也不一樣。這四個寓言都寫得曲折有趣,近情在理,已不限於簡單比喻,而是情節完整、人物突出的獨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