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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案件訴訟費收費規定

經濟案件訴訟費收費規定

法律分析:

不超過一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點五進行交納。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進行交納。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點五進行交納。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一萬元的,每件交納五十元;

2、超過一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點五交納;

3、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納;

4、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5、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納;

6、超過一百萬元至二百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九交納;

7、超過二百萬元至五百萬元的部分,按照零點八交納;

8、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七交納;

9、超過一千萬元至兩千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六交納;

10、超過兩億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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