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可以領取幾個月 知經驗 金融知識 1.8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失業人員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1)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享受3個月失業保險金;(2)滿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5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合併期限最長為18個月;(3)滿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10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合併期限最長為24個月。 TAG標籤:領取 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