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最多可領幾個月,失業金如何申請
失業金並不是人人都可以領取的,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資格,要想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以下三個必要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的單位和個人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以上;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所謂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就是指不是職工本人主動放棄工作機會的,例如單位破產、倒閉等情況導致事業才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失業人員辦理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當職工事業後要想領取失業金,那麼需要在當地的社保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並且失業人員需要有再就業的意願。
失業金最多可領幾個月?
失業金屬於國家提供給失業人員的一種基本生活保障,並不是想領多久就可以領多久的,它有時間的限制,具體領取的時間跟大家參加失業保險的時間有關,具體情況如下: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但不足兩年的,可以領取到3個月的失業金;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兩年但不足三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三年但不足四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四年但不足五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五年以上的,失業保險每多滿一年就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可最長領取時間不可超過24個月。
各地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建議諮詢當地的社保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