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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怎麼納税

1、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獨立納税。主要由主管税務機關來核定。可以由分公司獨立納税,也可以由總公司合

對於現代的企業來説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的策略,那就是從事連鎖經營,那就避免不了開分公司,而分公司如何納税就是一個問題。

方法

一、分支機構資格界定

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經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税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

1、分公司是否界定為所得税納税人還是要根據三個方面來界定:

如果總分公司在一個省應該由總公司彙總繳納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機構才需要就地預繳。總公司出具了企業所得

① 銀行開設結算賬户

分公司分為兩類一、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非獨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單獨開立基本賬户,不能單獨領用

② 立建立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以上就是獨立核算的要求,只要符合三個條件,税務一律按照獨立的企業所得税納税人來對待,不符合三個條件的分公司,才可以統一核算。

分析如下:獨立核算是與非獨立核算是相對應的。1、獨立核算指的是一個部門自己單獨進行收入、成本、利

③ 公司如果符合企業所得税納税人的三個條件,應該獨立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税,符合減免政策的,可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繳納地税的税種,國税和企業所得税由總公司合併報表彙總申報。分公司需申報的

2、分公司一般是非獨立核算的,所得税要由總公司統一繳納。

異地開設的非獨立核算分公司是需要納税的。徵税對象包括:1、個人所得税的徵税對象包括個人取得的應税

一般是辦理了分公司手續後,總公司持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務登記證件到總公司的主管税務機關去開彙總納税證明,將證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即可。

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需單獨申報,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則合併申報。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怎麼納税

二、獨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務處理

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所得税的繳納,一般來説總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税分別就地繳納。《國家税務總局關於

1、對於分公司等分支機構,只要符合獨立核算的條件,應單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税,適用經營所在地的企業所得税税率。

1、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獨立納税。主要由主管税務機關來核定。可以由分公司獨立納税,也可以由總公司合

2、計税時,分公司和總公司應分別適用所在經營地的適用税率。

如果分公司跟總公司之間是非獨立核算,那麼,分公司的所有税種的申報,都必須由總公司彙總,由總公司申報。

3、分公司作為獨立納税人,經營期間形成的年度虧損在確定總公司的年度應税所得時不能抵減,其註銷前形成的累計經營虧損在總公司賬面反映為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或應收賬款

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經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税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

4、總機構、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徵收區域的商業企業,不論其何時開業,一律按屬地原則徵税。跨徵收區域的商品調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處理。同一徵收區域內的總機構、分支機構可以彙總納税,也可分別納税。

如果總分公司在一個省應該由總公司彙總繳納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機構才需要就地預繳。總公司出具了企業所得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怎麼納税 第2張

三、關於分公司的撤消

分公司分為兩類一、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非獨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單獨開立基本賬户,不能單獨領用

1、如果不是獨立核算的話,不用註銷,直接併入總公司,畢竟不獨立核算的,只有現金、銀行存款、票據的進出,涉及費用,不涉及成本、利潤。

分析如下:獨立核算是與非獨立核算是相對應的。1、獨立核算指的是一個部門自己單獨進行收入、成本、利

2、獨立核算的,先提交國税局審查及所得税,繳銷,國税局出具報告後,提交地税局審查營業税、附加税、個税,繳銷,地税局出具報告,以上該補交税金的補交,完成後,註銷開户行,持這三項註銷存根聯去工商,進行工商註銷,上繳公章。以後就是公安上繳法人章、財務章,質量監督局註銷代碼證。

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繳納地税的税種,國税和企業所得税由總公司合併報表彙總申報。分公司需申報的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怎麼納税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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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應該怎樣繳税?

1、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獨立納税。主要由主管税務機關來核定。可以由分公司獨立納税,也可以由總公司合併繳税。

2、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又稱報賬單位,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5666263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非獨立核算單位通常不設置會計機構,僅配備會計人員進行原始憑證的填制、審核、整理和彙總,以及實物明細賬的登記工作,不單獨編制預算和計算盈虧。

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週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擴展資料:

非獨立核算是指沒有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只記錄部分經濟業務的單位所進行的會計核算。非獨立核算是指單位從上級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物資、款項從事業務活動,不獨立計算盈虧,把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資料,報給上級集中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又稱報賬單位,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非獨立核算單位通常不設置會計機構,僅配備會計人員進行原始憑證的填制、審核、整理和彙總,以及實物明細賬的登記工作,不單獨編制預算和計算盈虧。

參考資料:非獨立核算——百度百科

分公司怎麼繳税?

如果分公司跟總公司之間是非獨立核算,那麼,分公司的所有税種的申報,都必須由總公司彙總,由總公司申報。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僅僅只是百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相當於一個部門。一般情況下,如果分公司是個獨立核算的羣體,既有度營業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雖小,但是五臟俱全,這種情況下的分公司,從財政考核上考慮,相信很多企業領導人都會問做出一個決定,總分公司財政獨立,個子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當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憑藉當即工商部門審批下來的分公司營業執答照,總公司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到當地銀行辦理分公司基本行開户。

如果總分公司不在一個地級市,這時候的企業回所得税的申報,則需根據跨區經營所得税申報原則進行申報,按照總公司所在地國税部門核准的分配比例,總公司分公答司分別各自向當地所得税申報主管部門申報繳納。

關於企業所得税的申報問題,如果總分公司在同一個地級市以內,那麼無論總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均由總公司彙總申報即可。

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如何繳納*

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經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431373336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税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 *納税地點:

(一)固定業户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經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税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二)固定業户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補徵税款。

(三)非固定業户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補徵税款。

(四)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税。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税款。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 *的納税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税人的具體納税期限,由主管税務機關根據納税人應納税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税的,可以按次納税。

納税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税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税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税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税並結清上月應納税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税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納税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税款。

第二十五條 納税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税規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税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税;

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退(免)税規定的,應當按期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税。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制定。

出口貨物辦理退税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的,納税人應當依法補繳已退的税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條例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所得税是總公司彙總繳納還是單獨申報?

如果總分公司在一個省應該由總公司彙總繳納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機構才需要就地預繳。

總公司出具了企業所得税分配表,獨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據分配表繳納企業所得税,如果當地專管員同意在總公司繳納,可以找專管員刪除税種,否則還是要在當地繳納的。

企業所得税的徵税對象是納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税企業所得税徵收管理辦法》對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税企業所得税的徵收的管理

第五條 以下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營業税的產品售後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彙總納税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二)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三)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四)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註銷税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税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五)匯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431353933總納税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税。

參考資料: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税企業所得税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分公司的賬怎麼做, 怎麼報税?

分公司分為兩類

一、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非獨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單獨開立基本賬户,不能單獨領用*,可以在總公司下設單獨賬户,統一納税。

二、分公司獨立核算的,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分公司不屬於獨立核算的納税人,財務併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可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與總公司經營的業務相同,分公司實行報帳制度,在所屬地辦理相關證照。

國税這塊,經總公司主管税務機關同意後,分公司實行*預徵,然後由總公司統一抵扣; 營業税按公司所屬地分別繳納。

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週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15條、19條的規定,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於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

税務登記表中的核算方式是指納税人的財務會計核算方式。獨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431343665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户;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並配備會計人員,並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擴展資料:

一、凡*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均按本辦法進行納税申報。

二、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必須實行電子信息採集。使用防偽税控系統開具*專用*的納税人必須在抄報税成功後,方可進行納税申報。

三、納税申報資料

(一)必報資料

1.《*納税申報表(適用於*一般納税人)》及其《*納税申報表附列資料》;

2. 使用防偽税控系統的納税人,必須報送記錄當期納税信息的IC卡(明細數據備份在軟盤上的納税人,還須報送備份數據軟盤)、《*專用*存根聯明細表》及《*專用*抵扣聯明細表》;

3.《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發生成品油零售業務的納税人填報);

5.主管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必報資料。

納税申報實行電子信息採集的納税人,除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上述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外,還需報送紙介的《*納税申報表(適用於一般納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備查資料

1. 已開具的*專用*和普通*存根聯;

2. 符合抵扣條件並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專用*抵扣聯;

3. 海關進口貨物完税憑證、運輸*、購進農產品普通*及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的複印件;

4. 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5. 代扣代繳税款憑證存根聯;

6. 主管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由各省級國家税務局確定。

四、*納税申報資料的管理

(一)*納税申報必報資料

納税人在納税申報期內,應及時將全部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報送主管税務機關,並在主管税務機關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具體時間由各省級國家税務局確定),

將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要求報送的紙介的必報資料(具體份數由省一級國家税務局確定)報送主管税務機關,税務機關簽收後,一份退還納税人,其餘留存。

(二)*納税申報備查資料

納税人在月度終了後,應將備查資料認真整理並裝訂成冊。

1、屬於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專用*及普通*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專用*,包括防偽税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屬於扣税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必須使用税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徵税/扣税單證彙總簿封面》(以下簡稱“《封面》”),並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税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簽章。啟用《封面》後,納税人可不再填寫原*專用*的封面內容。

4、納税人當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專用*,暫不加裝《封面》,兩個月仍未使用完的,應在主管税務機關對其剩餘部分剪角作廢的當月加裝《封面》。

納税人開具的普通*及收購憑證在其整本使用完畢的當月,加裝《封面》。

5、《封面》的內容包括納税人單位名稱、本冊單證份數、金額、税額、當月此種單證總冊數及本冊單證編號、税款所屬時間等,具體格式由各省一級國家税務局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