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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人生保險條款

無憂人生保險條款
無憂人生保險條款如下:1、30種輕症疾病等待期後患約定輕症疾病,按20%基本保額賠付,合同繼續有效。每種輕症疾病限給付一次,每次給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不同輕症疾病最多可賠付3次,當累計給付3次之後,輕症疾病保險責任終止,但合同繼續有效。若因同一原因導致患約定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輕症疾病,僅按一種輕症疾病給付輕症疾病保險金。2、70種重大疾病:等待期內因意外意外的原因確診患約定重疾,返還已交保費。等待期後患約定重疾,賠付100%基本保額,合同終止。3、身故或全殘:未滿18週歲身故或全殘,返還已交保費,合同終止。已滿18週歲,按100%基本保額賠付(等待期期內因意外以外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返還已交保費),合同終止。4、輕症豁免:等待期後確診患約定輕症疾病,除給付輕症保險金之外,餘期未交保費免交,合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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