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金融知識 > /列表

最大誠信原則的基本內容一般是指

最大誠信原則的基本內容一般是指
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作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的約定與承諾。最大誠信原則作為現代保險法的四大基本原則之一,最早起源於海上保險。在早期的海上保險中,投保人投保時,作為保險標的的船舶或者貨物經常已在海上或在其他港口,真實情況如何,在當時的條件下,只能依賴於投保人的告知;保險人根據投保人的告知決定是否承保及估算保險風險、確定保險費率。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告知的真實性對保險人來説有重大的影響,誠信原則對保險合同當事人的要求較一般的民事合同要求就更高、更具體,即要遵守最大誠信原則。
TAG標籤: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