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折舊年限 知經驗 金融知識 1.6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規定,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規定如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TAG標籤:汽車 年限 折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