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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税是如何執行的呢

新個税是如何執行的呢

1、新個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個税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新個税第十六條的個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税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個税第十七條的個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計算繳納税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根據本修正案作相應修改,重新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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