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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個人所得税退税標準?

個人所得税退税計劃並不是現在才提出的,早在2018年我國進行税費大改革的時候就有制定相關計劃,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行新的計税費方案,將過去按月計算個人所得税的方法改成了年度綜合計税制度。國家將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收入、勞務費收入、特許使用費收入合併為居民綜合收入,以此作為基礎全年綜合來計算個人所得税。

最新個人所得税退税標準?

每年3月1日-6月30日,個人開始辦理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業務,也就是把居民上一個年度內所有工資薪金、稿酬、勞務報酬等收入進行清算,然後根據清算結果多退少補。

之所以要進行年度彙算,是因為在實施新税法後,每個月單位代扣的個人所得税只是屬於預繳税費,如果按照年度來彙算,可能會多交,也可能會少交,所有一年終了要進行一次彙算。

例如職工每月工資收入有高有低,平時月收入超過5000起徵點時有預繳過個人所得税,但是在進行年度彙算時,該職工的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低於6萬元,那麼這種情況,職工就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税退税。

個人所得税退税操作流程比較簡單,大家只需用在手機應用商店下載一個“個人所得税”APP,然後按照提示註冊並登錄到個人賬户,登錄成功後找到“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入口,點擊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頁面,然後根據提示填報退税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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