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金融知識 > /列表

匯票本票支票的區別

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本票支票的區別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三者的區別如下:

(1)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證券;匯票是委託(委託他人付款)證券;支票是委託支付證券,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我國的票據在使用區域上有區別。本票只用於同城範圍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支票可用於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為1個月,逾期兑付銀行不予受理;支票付款期為10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順延)。

(4)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係,才能簽發支票;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係;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係。

(6)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後是承兑人。

(7)遠期匯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兑,本票也無需承兑。

(8)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擔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權。

(10)匯票有複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TAG標籤:支票 匯票 本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