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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注意事項及禁忌

房子出租注意事項及禁忌

1、出租房屋的時候,應該要求租房人留下身份證複印件,並且應該登記清楚租房人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一些個人基本信息,這樣就可以保證隨時找得到租房人。

2、出租房屋的時候,應該和租房人一起簽訂一式兩份的正規的租房合同,合同上應該有雙方的簽名和手印。合同中應該註明清楚租房的期限、租金具體金額、租金的支付方式等等。還應該註明清楚房屋中有提供哪些設施,租房人是否需要繳納一定的設施押金,如有損壞如何賠償等方面的約定。

3、出租房屋的時候,應該經常和租房人經常保持聯繫,有時間的話,可以經常去租賃房屋中看看,這樣就可以瞭解租房人的居住情況,還可以對房屋內的相關設施的使用有所瞭解。

4、出租房屋的時候,應該經常和物業保持聯繫,這樣就可以瞭解到租房人是否有按時交納物業費、水費及電梯費等,假如有大量欠費情況的話,請物業一定要告知,從而避免出現租房人欠費不辭而別的事情發生。

5、假如房東親自帶陌生人看房,孤身一人的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假如租房人將房屋狀況保持良好、各項費用也有按時交清的話,那麼在退租時,房東應該積極的退還租房人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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