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妙招

當前位置 /首頁/生活妙招 > /列表

品牌命名的六大原則

品牌命名的六大原則

原則一:簡潔易懂

品牌名字只有易讀易記,才能高效地發揮它的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品牌命名時如果能做到簡潔易懂,那麼對名稱的記憶與傳播都是比較有利的,畢竟現在是一個快節奏的時代,這樣簡潔的名字更符合人們的接受習慣。如 紅豆、上好佳、娃哈哈、爽歪歪等,都是很簡潔易懂的,因此也方便傳播,大家都耳熟能詳。

原則二:個性獨特

消費者在購物時,最討厭的就是重複,這不僅包括產品的重複,還涉及品牌名字的重複。如果大街小巷的品牌店面都是一個名字,那估計消費者進了一家店之後,就不再想去第二家了。所以,給品牌取名字一定要個性獨特。當你的名字與其它名字都不同時,即便是產品大同小異,那也會吸引更多的顧客。

原則三:貼合實際

貼合實際一方面是要求品牌命名要符合客觀實際,不能過分的誇大自己產品的功能和效果,以免給人造成不可信賴的感覺。更為重要的是,貼合實際是要讓名字符合產品的特點,從產品的特點、功能、形態等屬性來命名,讓消費者從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產品的類型與作用。如五糧液、雪碧、佳潔仕等品牌名,都很符合產品的相關特點。

原則四:韻味十足

品牌名字除了表面功夫做足了,讓名字易讀易懂、易記易傳之外,還要讓名字的內在也比較突出,也就是説要讓名字有一定的寓意,韻味十足。這種帶有韻味感的名字並不是要故作高深,而是要在保證通俗易懂的情況下,讓名字更有趣味感,能讓人產生一種好的聯想和回味,這樣名字才能在消費者中間形成更持久的影響力。

原則五:廣泛適用

很有品牌取名時會比較隨便,或是説沒有考慮得很長遠,這就很容易導致名字在一些時候適用,而隨着品牌的發展,就逐漸的不適用了。比如有許多品牌用拼音或者帶有中國特色的字取名,隨着品牌發展,走向國際之後,有些品牌名字就不適用了。要新起一個名字,自然很不划算,許多老客户會因此流失掉,也需要讓人重新適應。

原則六:合乎法律

合乎法律是指名字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工商局願意給名字備案。再好的品牌名字,如果不能註冊,得不到法律保護,那就不能使用。合乎法律的要求也是很多的,比如説不能侵佔其它品牌的專利權,不能使用一些法律不許可的字詞,要讓名字能夠在法律上得到保護,這是品牌取名的首要前提。

品牌命名的六大原則

品牌命名案例介紹

案例一:可口可樂

可口可樂公司剛剛引進我國,被人譯成蝌蚪嚼蠟,銷售量平平無奇。在品牌名稱換成現在人熟知的可可口樂之後,還是一樣的味道,相同的配方,銷售量反而上去了。充分説明一個品牌名字的好壞和生意好壞有很大程度上的有關。

案例二:悟空理財

悟空理財這一理財品牌,有人覺得不好,悟空怎麼會理財,他那麼寒酸。但企業經營者卻是為了表達悟空很聰明,最聰明的理財方式就是悟空的理財方式,這其實就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但好在悟空是非常出名的,所以也讓該品牌自帶良好的宣傳作用。

案例三:金利來

金利來原來取名金獅,對香港人説來便是盡輸的意思,非常不吉利,所以很少有人來光顧。後來, 曾憲梓先生將goldlion分成兩部分,前部分gold譯為金,後部分 lion音譯為利來,取名金利來之後,吉祥如意,立即為品牌帶來了好運。

品牌好名字推薦

ck、茵寶、喬丹、福特、豐田

寶馬、路虎、森馬、德芙、紅豆

阿瑪尼、迪士尼、範思哲、卡地亞

普拉達、萬寶路、美津濃、金利來

優衣庫、達芙妮、雪中飛、七匹狼

曼秀雷敦、尚品國際、可口可樂

路易威登、皮爾卡丹、阿迪達斯

TAG標籤:六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