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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推薦月亮與六便士

《月亮與六便士》是英國小説家毛姆以高更為原型寫的一部小説,整篇文章以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的生活軌跡鋪開,通篇字裏行間無時無刻不在月亮與六便士之間做着取捨,是追求心中那崇高的理想還是苟且在卑微的六便士温飽的生活中去。 當我們的腦海中

讀書推薦月亮與六便士

今天給大家分享一本好書,書名叫做《月亮與六便士》。《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國小説家威廉·薩默賽特·毛姆創作的長篇小説,成書於1919年。作者毛姆是英國小説家、戲劇家。1874年1月25日生於巴黎。小毛姆不滿十歲,父母就先後去世,他被送回英國由伯父撫養。由於身材矮小,且嚴重口吃,經常受到其他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幼年的經歷對他的世界觀和文學創作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在此後創作的多篇著作中無不透露出對人生、藝術、信仰的深刻剖析。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國小説家威廉· 薩默賽特·毛姆的創作的長篇小説,成書於1919年。 作者生平: 威廉·薩默賽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國小説家、戲劇家。1874年1月25日生於巴黎。父親是律師,當時在英國駐法使館供

這部小説情節並不複雜,寫的是一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牢靠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但卻迷戀上繪畫,突然棄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繪畫的理想。他的行徑沒有人能夠理解。他在異國不僅肉體受着貧窮和飢餓煎熬,而且為了尋找表現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國小説家威廉· 薩默賽特·毛姆的創作的長篇小説,成書於1919年。 作品以法國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的生平為素材,描述了一個原本平凡的倫敦證券經紀人思特里克蘭德,突然着了藝術的魔,拋妻棄子,絕棄了旁人看來優裕美滿的生活

通過這樣一個一心追求藝術、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藝術的產生與本質、個性與天才的關係、藝術家與社會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問題。讀者也很可能不喜歡這個畫家,但卻不能不佩服他的毅力與才能,不能不為他的執着的追求精神所折服。毛姆在這部小説中發揮了他敍述故事的特長,有時直敍,有時追述,有時旁白,插入一點議論,有時又藉助第三者的口講一段軼事作為補充,只要讀者將這本書打開,就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想看個究竟。

傅惟慈譯,多次再版,流行時間最長,堪稱曾經的經典譯本。2.陳逸軒譯,華東師範大學新譯本。台灣譯者,語言古雅優美流暢。堪稱新譯本中的佳作。3、李繼宏譯,果麥。語言通俗易懂,大白話譯文中的佳本。 4、詹森譯本中的成語和押韻很好很到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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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小説《月亮和六便士》的書名有何深意?

一般認為,“月亮”代表“理想”;也有人認為“月亮”是滿月時驅使狼人對月嚎叫的神祕的原始的內心驅動力,不是理想,只是一種*,一種衝動,一種*;具體到《月亮與六便士》中,對思特里克蘭德來説,是創作欲,表達欲,是強烈地想要畫畫的*——也許並不是什麼藝術理想,不是想要畫出傳世名作的理想,只是不顧一切地想要畫這種衝動而已。生活中有類人像思特里克蘭德一樣,他們無視金錢與地位,不顧所謂的社會道德,更不在乎別人的眼光,狂熱的追求內心的信仰,用畫畫的方式來表達內心野獸般的*和最原始的美麗。他們看似不切實際,過着苦行僧般的生活,甚至道德惡劣,但他們卻有最飽滿的熱情和生命滿意度,他們像月亮一般,美麗高貴。

而所謂“六便士”,應該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攥在手裏的世俗生活裏的一切:包括倫理道德,名聲權利,生活品質等等。更具體地來説,“六便士”是一般人主流的追求,他們規矩的生活,努力提高自己的財富水平和社會地位,並覺得自己有符合自己身份的責任與義務。他們的人生價值與金錢和榮譽息息相關。

結合文章內容分析,小説裏的絕大篇幅的背景都是男主的貧困生活,“六便士”很能符合小説裏的人物的生活,另一方面,文章提到“作給家庭讀者閲讀”,顯然六便士作為家庭生活最基礎的貨幣單位能夠貼近讀者。加上將“月亮”比作“理想”則是已經被大多數人接受了,所以,“月亮與六便士”從文章效果來看,既能符合文章內容,點到中心思想,又能貼近讀者,使讀者更容易理解。

本回答被提問者採納

月亮與六便士,應該選擇哪個 ?

要是月亮真可以選的話 那我兩個都選

月亮和六便士的作品賞析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國作家威廉·薩默塞特·毛姆的三大長篇力作之一,完成於1919年。作品以法國印象攝畫家保羅·高更的生平為素材.描述了一個原本平凡的倫敦證券經紀人思特里克蘭德,突然着了藝術的魔,拋妻棄子,絕棄了旁人看來優裕美滿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島,用圓筆譜寫出自己光解燦爛的生命,把生命的價值全部注入絢爛的畫布的故事。貧窮的糾纏,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後悔從來沒有光顧過他的意識。作品表現了天才、個性與物質文明以及現代婚姻、家庭生活之間的矛盾,有着廣闊的生命視角,用散發着消毒水味道的手術刀對皮囊包裹下的人性進行了犀利地解剖,混合着看客訕笑的幽默和殘忍的目光。

毛姆在小説中深入探討了生活和藝術兩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小説所揭示的逃避現實的主題,與西方許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為20世紀的流行小説。

“毛姆以高更為靈感所寫的小説《月亮和六便士》,毫無疑問杜撰超過事實。”“在接下來的十年裏,高更認為他最終能夠享受成功的果實,讓一家人團圓。”對比小説與現實可以發現,高更對繪畫的追求有其因果關係和過程發展,而斯特里克蘭德的出走則非常突宂和過於激烈,再加上作者利用虛構的情節和敍事手段上的技巧,就塑造了一位不通人情世故和不食人間煙火的所謂純粹意義上的藝術家。比起高更的出走,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的出走完全不符合現實的邏輯,對於讀者來説更是不可理解。其實這裏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可以説明毛姆如此寫作的目的。即毛姆自我*的虛擬滿足。

六便士是當時英國貨幣的最小單位,有個朋友跟毛姆開玩笑説,人們在仰望月亮時常常忘了腳下的六便士,毛姆覺得這説法挺有意思,就起了這個書名,甚是開玩笑的語氣。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則是現實的代表。 《月亮和六便士》的現代性首先表現在它的觀念性上,在《月》中,毛姆表面上描寫了主人公的命運和遭遇,實際上表現了自己對藝術與生活關係的思考。緊緊纏繞着主人公思特夫克蘭德頭腦的問題是藝術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如何處理藝術和經驗的關係,傳統表達手段是否可靠以及對駕馭現代思維的嶄新形式的探索等問題,在經歷了不斷的波折後,克蘭德終於醒悟藝術是具有極大的自主性獨立性的東西,變換不同的敍述角度,就會得到不同的結局。現實生活是真實醜陋殘酷無情的,因此表面上優美高雅的藝術只是對現實的粉飾,藝術的本質是虛假的。在小説中思特夫克蘭德還表現出了對傳統藝術手段的極度不信任感,這種感覺使他在繪畫表現上困難重重,一度陷入沉默仿惶無所作為的困境,不得不尋找適合自己表達的新途徑,毛姆在小説中加入對藝術問題的思考使小説具有很強的觀念性,這種觀念性使小説具有了豐富複雜的多重含義,通過表層和深層、敍述和觀念的對抗,使小説具有廣闊的張力和內涵,表現出濃厚的現代小説的特徵。

《月亮和六便士》的現代性還表現在人物的虛化上,它的人物既不注重鮮明的個性化特徵,也不是某種類型人物的代表,而往往是一種情慾一種精神的象徵,人物形象模糊不情,像水墨畫上遠山背景一樣被淡淡地做了虛化處理,往往給人以脂肪的捉摸不定感,讀者需要根據作者佈置的懸念,暗示、細節、啟發以及某種可感的總體氛圍去猜測推斷,然後才能逐漸發現隱含在人物背後的象徵意義。這在思特夫克蘭德身上突出體現出來,他在行為上總是具有不循常規的神祕性,不勝預防的突兀性,有着接連不斷的不同尋常之舉。在言語上沉默寡言,屬於拙於交際的啞牛形象,他説起話來總是半吞半吐欲言又止;或是短小零碎,簡煉如電報;或者乾脆躲開同讀者直接的正面接觸,而通過別的見證人進行旁敲側擊的側面暗示,這往往給人以霧裏觀花隱約含混的印象,思特夫克蘭德的這種表現一方面顯示了他對既定語言的不信任感,在他看來,由於醜陋不堪的現實生活的侵蝕,語言和它所指的事物之間的關聯己被打破,語言己成為滲透着資產階級功利觀念的意識之網,成了“乾癟的物質”,己不能表現自己內心對事物真實意義的探索,因此自己説話不能不為尋找準確達意的詞語而思尋搜索,遲疑不決。另一方面,他的行為也顯示了他對暴露真實自我的恐懼和憂慮。每次涉及自我的主題,他或者閃爍其辭,叉開話題,藉以掩飾真實的內心;或者裝聾作啞,閉口不談,陷入長時間的沉思默想之中。即使*勉強應答,也是一問一答,極其簡短,無絲毫交談的熱情和表露的*,在小説結尾,他乾脆逃離了歐洲文明社會,躲避到人跡罕至的蠻荒海島,想以此掩藏真實的自我。思特夫克蘭德的這兩種情況,不論是對言語的極度不信任感抑或是對坦露真實自我的恐懼都顯示出了很強的現代意味,這使得毛姆的小説具有了現代主義小説的某些特徵。

《月亮和六便士》的現代性還表現在對人類非理性意識特別是原始野性力量在文明社會作用的探索上。整個l9世紀都認為健康的生活離不開對形式、秩序、條理性和模式的尊崇順服,尋找秩序條理、某種時間模式以超越紛雜的偶然事件成為當時作家追求的一種時尚。《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夫克蘭德開始也在刻板規矩的理性節奏中生活了多年,然而他不久發現在這種平靜的生活秩序中他漸漸耗盡了自己的才華,精神上也喪失了活力,創造性日益萎縮。於是他走向了生活的另一個極端,放任非理性意識的泛濫,用野蠻、原始、毫不留情的生命力量衝擊着生活表層的理性秩序,他變成了一個陰鬱傲慢、目空一切擁有無情的巨大力量的怪物,成了“從永恆黑暗的門檻那邊發出的聲音”,他的整個生活都處在罪孽與*之中。在文中最後經過不斷探索,他終於醒悟了極端的理性與非理性都不是健康生活,健康的生活是兩者間一種有節奏的振盪和慣性擺動,是這種不斷變動的生活中瞬息的平衡點,人應當抱有真誠的勇氣,對生活的忠懇態度,以此來抵禦黑暗無情、龐大陰鬱的原始自然力量。

毛姆對敍述者“我”的應用也使他的小説在敍述方式上獨具一格別有新意。敍述人一方面在結構上對主人公經歷的幾個板塊有串線作用,把它們或明或暗有意無意地串接成結構上的一個整體,“我”作為事件的目擊者,同書中人物直接發生關係,起着推動情節發展的作用。另一方面“我”這個敍述者同作者和讀者也有複雜微妙的關係,可説是二者之間發生聯繫的一個媒介。敍述考既可能是作者向讀者傳達思想表明態度的一個道具,也可能是毛姆為了使讀者向其思想靠攏而在中造故意施放的誘人進入誤區的煙幕。在《月亮和六便士》中,當思特夫克蘭德的妻子得知丈夫離家出走,一時表現得異常悲痛時,“這時的我並未顯現出應有的同情加以勸解安慰,反而漠然詳細地觀察起屋裏擺設的傢俱來。”結合後來妻子對丈夫克蘭德的刻薄惡毒和無情謾罵,讀者自然會從“我”這個觀察者的態度中分辨出她的悲痛只不過是一幅假面具。

然而,敍述人的態度是那樣飄渺隱約,只具有模糊的暗示,因此誰也不敢斷定他的態度裏是否掩蓋着深層的含義,也許觀察傢俱的動作真是為了掩蓋自己發自內心的同情。因為事實上敍述者“我”將自己發展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局外人,一個真正的觀察者,他也成為了自己一手製造的模糊含混的受騙者,和讀者一樣喪失了對所表現的生活的解釋權。敍述者的態度就是這樣既有真又有假,既可信又不可信,體現了複雜的生活的本色。接着,敍述人“我”突然間又就得糊塗和無知起來,他擔負着起勸説克蘭德回心轉意同家人團圓的任務。他充滿淺薄的好奇心,絮絮不休地盤問克蘭德,想打聽出更多的奇聞異事,並且把這種規勸當成一種善事,企圖把克蘭德拉回到他不屑的現世生活中,敍述者越是犯傻、無知,就越顯得滑稽不堪,當讀者終於破譯了作者的圈套,從情節中解讀出“自由”二字時,才發現裝瘋賣傻的敍述者僅是作者促使讀者進行思考的工具。毛姆就是這樣運用敍述者的方式靈活調節着讀者、作者、人物的關係,在不損壞讀者的獨立自信的前提下使讀者不知不覺接受其引導,調整自己的觀念、認識並最終同作者趨向一致,直至最後全部接受作者的思想。

遍地都是六便士,要去哪裏找月亮,月亮與六便士之間如何選擇?

在遍地都是六便士的大街上,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月亮象徵着我們的理想,六便士象徵着現實,遍地都是六便士,你是會彎腰去撿六邊時還是要追尋自己的月亮。

理想和現實之間存在着強烈的差異,很多人都想堅定不移的追逐自己的理想,但是為了生活,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這是大部分人的現狀,對於現在來説,六便士和月亮之間,最為恰當的順序有一個非常浪漫的説法,等我攢夠六便士,就去找月亮

曾經一封女教師的辭職信,火爆了網絡,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很多人都可以從這十個字中間找到自己的共鳴,不想埋沒在庸碌的人羣裏,不想被現實抹滅自己的鬥志,很多人都羨慕這個女教師,説走就走的決心,痛恨自己沒有她這樣的魄力。

那麼這個女教師,後來怎麼樣了呢,她一個人走過了很多的地方,路上遇到了自己心儀的男子,他們約定,如果下一次遇見就在一起,從此以後,她一個人又走過了很多地方,半年之後,緣分讓他們再次相遇,之後他們結婚了,開了一家小小的客棧,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當你要在月亮和六便士中做出取捨時,首先要找到自己生活的意義在哪裏,對自己有怎樣的期待,對現實生活是否滿意,是否又能承受住失敗的打擊,想清楚以後這幾個問題,然後生活自然會告訴你答案。

月亮與六便士

這段只要一結合前文,意思一目瞭然。

先簡單説些大家或許已經知道的事:

《月亮與六便士》就是以高更為原型,描述一個畫家如何拋棄妻子和事業,去塔希提做個化外之人,無視親戚朋友的不理解,獨自畫畫了此一生的事。

好的,進入情節。

這以後我把我聽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給他們講了一遍。我認為沒有必要提到愛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餘的事我都如實説了。在我談完他慘死的情況以後我就沒有再往下説了。有一兩分鐘大家都沒有説話。後來羅伯特·思特里克蘭德劃了根火柴,點着了一支紙煙。

“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卻磨得很細,”羅伯特説,頗有些道貌岸然的樣子。

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和朵納爾德遜太太滿腹虔誠地低下頭來。我一點兒也不懷疑,這母女兩人所以表現得這麼虔誠是因為她們都認為羅伯特剛才是從《聖經》上引證了一句話。説實在的,就連羅伯特本人是否絕對無此錯覺,我也不敢肯定。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到愛塔給思特里克蘭德生的那個孩子。聽別人説,這是個活潑、開朗、快快活活的小夥子。在想象中,我彷彿看見一艘雙桅大帆船,這個年輕人正在船上幹活兒,他渾身赤裸,只在腰間圍着一塊粗藍布;天黑了,船兒被清風吹動着,輕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們都聚集在上層甲板上,船長和一個管貨的人員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煙斗。思特里克蘭德的孩子同另一個小夥子跳起舞來,在暗啞的手風琴聲中,他們瘋狂地跳着。頭頂上是一片碧空,羣星熠熠,太平洋煙波淼茫,浩瀚無垠。

《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脣邊,但是我卻控制着自己,沒有説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説: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

這裏的對比,毛姆的感*彩很明顯。

尤其是道貌岸然和魔鬼。

意思很明白了。

“我”陳述了思特里克蘭(高更)的人生。

他求仁得仁,得其所哉,為了自己的夢想,在塔希提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他自己很快樂的方式,結束了人生。

而羅伯特-思特里克蘭,代表文明社會,做出了評斷: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磨得很細。這就是道貌岸然的説,思特里克蘭(因為拋棄妻子),惡有惡報。

”我“想反駁他,但我止住了。

而這裏的亨利叔叔,只是”我“的一個例證。

”我“很顯然是站在思特里克蘭一邊的,對道貌岸然用各類引語評斷他人行為,非常厭惡。

這其實就是”我“,也就是本書的觀點:

思特里克蘭(高更)們過着不為世俗所理解的生活,求仁得仁。毛姆對這類人一向很尊重,參看《刀鋒》。

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語錄批判他們的(比如世俗,比如羅伯特-思特里克蘭),都是庸俗的魔鬼,其實都不值一哂,甚至不值得去辯駁。

當然,毛姆表達很含蓄。

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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