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的組詞有哪些,督組詞
1、基督:解釋:基督教稱救世主。
2、總督解釋:明初在用兵時派往地方巡視監察的官員,清朝始正式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一般管轄兩省的軍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英國、法國等帝國主義國家駐在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英國皇帝派駐自治領的代表也叫總督。
3、基督教:解釋: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公元一世紀產生於亞細亞的西部地區,奉耶穌為救世主。公元四世紀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公元十一世紀分裂為天主教和東正教。公元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以後,又陸續從天主教分裂出許多新的教派,合稱新教。我國所稱基督教,多指新教。
4、督學:解釋:舊時教育行政機關中負責視察、監督學校工作的人員。
5、督察:解釋:監督察看。
6、監督:解釋:察看並督促:政府機關要接受人民監督。做監督工作的人。
7、督促:解釋:監督催促:已經佈置了的工作,應當認真~檢查。
8、督撫:解釋:總督和巡撫,明清兩朝的最高級的地方官。
9、都督:解釋:古時的軍事長官。民國初年各省也設有都督,兼管民政。
10、督戰:解釋:監督指揮士兵作戰。
11、督軍:解釋:民國初年一省的最高軍事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