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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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的錄取規則

定向生的錄取規則

定向生有分數控制。

1、定向生錄取: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錄取學校統招錄取線下40分;“大學區”成員學校考生報考所在“大學區”內的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該學校統招錄取線下50分,並不得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

2、定向生的定義:將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省示範高中、省標準化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這部分名額就被稱為定向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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