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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資源可以分為什麼和什麼

地球上的資源可以分為什麼和什麼

1、地球上的資源可以分為可再生自然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可再生資源是指這項資源可反覆利用,不可再生資源是指人類開發利用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資源。

2、可再生自然資源在現階段自然界的特定時空條件下,能持續再生更新、繁衍增長、保持或擴大其儲量,依靠種源而再生。

3、泛指從自然界獲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主要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自然能源,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非常豐富,為經濟發展和開發利用的潛力很大,軍事資源潛力也很大。

4、可再生資源只有在我們控制了量的情況下,權衡了開採量及該資源的再形成速率的條件下,使我們的開發利用速率小於其資源,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5、不可再生資源是在地球長期演化歷史過程中,在一定階段、一定地區、一定條件下,經歷漫長的地質時期形成的;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緩慢,與其他資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幾乎不能再生。

6、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種礦物、巖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等,只會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儲量或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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