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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忘形的典故

1、“得意忘形”出自《晉書·阮籍傳》,是關於阮籍能夠免除殺身之禍的典故。《晉書·阮籍傳》中描寫阮籍時寫道:“嗜酒能嘯,善彈琴。當其得意,忽忘形骸。”意即其人常縱酒談玄,感時傷世,放浪不羈,且善於作詩彈琴,高興時就縱聲狂笑,不高興時就大哭若狂。

得意忘形的典故

2、典故:阮籍,陳留尉氏(今河南尉縣)人,又名嗣宗,是魏晉時期的一位著名詩人。他從小失去父親,家境貧寒。但他勤奮好學,後來終於成為當時著名的隱士。阮籍本來很有抱負,希望能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但他對執政的司馬氏集團非常不滿,又不敢明白地表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只得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或者閉門讀書;或者縱情于山水;或者酣醉不醒;或者緘口不言。此外,他還以寫詩來抒發自己內心的想法。如:在非常著名的《詠懷詩》八十二首中,阮籍就用迂迴含蓄的語言來表達了憂國和避世的心情。他的好友嵇康和他一樣,也是當時著名的文學家,對司馬家族的統治也抱有輕蔑和厭惡的態度。除嵇康外,阮籍的好友還有山濤、向秀、劉伶、王戎以及自己的侄子阮咸。他們七個人經常聚在一起,在山陽竹林之下,閒談、狂飲、作詩、彈琴,高興時就縱聲狂笑,不高興時就痛哭一場,被世人稱為“竹林七賢”。唐朝王勃的《滕王閣序》曾説:阮籍猖狂,豈效窮途之哭。在這七人當中,阮籍大概是最為瘋癲的了,尤其是在喝醉的時候,常常哭笑無常。因此史書中描寫他時説到“當其得意,忽忘形骸”。 阮籍是三國時魏國的名士,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兒子,與嵇康、劉伶等並稱為“竹林七賢”。他的才華自不用説,同時,他也是我國古代第一個“專職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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