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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導遊方法一覽

正常的導遊方法一覽

1、分段講解法

規模較大的旅遊景點包含的知識豐富,涉及的內容廣泛,講解時難以面面俱到,因而不宜平鋪直敍地進行全面介紹,而應採用分段講解的方法。所謂“分段講解法”,就是將一處大景點分為前後銜接的若干部分來進行講解。首先在前往景點的途中或在景點入口處的示意圖前用概述法介紹總體情況景點(包括歷史沿革、佔地面積、欣賞價值等),並介紹主要景觀的名稱,使旅遊者對即將遊覽的景點形成初步印象,達到“見樹先見林”的效果,使之有“一睹為快”的慾望。通過“遊前講解”將旅遊者導入對遊覽對象的憧憬之中,到現場遊覽時導遊員再依次講解。分段講解法需要注意講解內容的相對獨立性,在講解這一景區的景物時注意不要過多涉及下一區的景物,但在快結束這一區的遊覽時導遊可以適當地提示下一景點或下一個景區,這樣可以逗起旅遊者的遊興,使導遊講解環環相扣,引人入勝。

2、突出重點法

所謂“突出重點法”,就是在導遊講解時避免面面俱到,而是突出某一方面信息的講解方法。

3、突出旅遊者感興趣的內容

旅遊者的興趣愛好各不相同,但從事同一職業的人、文化層次相同的人往往有共同的愛好。導遊員在研究旅遊團的資料時要注意旅遊者的職業和受教育程度,以便在遊覽時重點講解旅遊團內大多數成員感興趣的內容。投其所好的講解方法往往能產生良好的導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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