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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介紹

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介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2、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衞祖國,保衞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3、大多數國家的武裝力量,實行以軍隊為主體,多種武裝組織結合的體制。平時保持一支精幹的常備軍,並建立健全預備役制度,加強後備力量建設。軍隊和其他武裝組織平時各成體系,戰時實施高度集中統一的領導和指揮。許多國家還結成軍事聯盟,將武裝力量納入國際軍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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