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醫保的市民用社會保障卡辦理就醫、購藥、結算醫療費用及辦理醫療保險事務和用醫保專用(磁條)卡辦理是一樣的,參加醫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醫療保險待遇均不發生變化,市民仍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在參保地住院時,辦理住院手續的時候,出示社保卡,在入院表格上面填上社保卡號等相關信息交取一定額押金,出院的時候,出示社保卡,會直接在結算清單裏面減去可報銷的醫藥費部份。
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事務,參保市民個人帳户中的剩餘金額可以結轉使用,不會因使用了社會保障卡而過期作廢,醫保參保市民不會因為換卡而失去個人帳户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