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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儲備金是什麼意思

物業儲備金是什麼意思

物業儲備金是指售房單位在銷售商品住房時,依法向購房者根據售房合同一次性代為收取的、用於日後對該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同設施和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護、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儲備資金,其所有權歸全體業主。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條件具備的小區,經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可以將維修基金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干涉維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公用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閒置時,除可以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範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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